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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開個玩笑而已 博恩是不是很雖?
※ 引述《sophiapin (Sophiiiii)》之銘言:
: 言論自由(英語: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表達
: 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
: 心受到政府報復
: 有看到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
: 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嗎?
: 有看到政府兩個字嗎?
: 是沒智商看得懂那句話的意思嗎?
: 言論自由
: 從頭到尾的意思
: 都是在限縮政府的公權力介入
: 這些批評博恩的人
: 有那一個是動用到公權力了嗎
:
: 他的言論是言論
: 我的言論也是言論啦
: 他有講地獄梗的自由
: 我就有講他在說幹話的自由啦
: 連言論自由的定義都搞不清楚
: 是在那邊扯三小言論自由
: Btw我問一下,
: 對言論自由定義不了解,一直吵被迫害言論自由的,確定不檢討該公司的處理方式嗎?
: 檢討批評博恩言論的人是否有點奇怪(哈
整起事件
除了相關者 "鄭南榕基金會"發了篇 根本沒有譴責意味的聲明稿
會引起熱烈討論
多半是來自民眾自發性的評論
這不也是不認同這"玩笑"民眾們的言論自由?
有人有辦法證明這是有計畫性的設局陷害曾博恩?
沒有嘛~
就是有人能接受這樣的玩笑
可是為數更多的人無法接受
很多人說
這是綠共的表現
那要不要請記者把同樣的問題拿去問柯媽媽?
(我相信柯文哲媽媽總不是綠共了吧)
你覺得老一輩的人
會覺得這叫笑話嗎?
輿論多數意見是認為不好笑
但也沒嚴重到要曾博恩OOXX
有人說
在地獄梗的場子說地獄梗的笑話 被批評 叫做沒言論自由?
那是脫口秀同行間的默契
先不談這次鄭南榕的例子
如果是其它明確冒犯他人的玩笑
既然流出
惹得當事人不滿
該告還是會被告
所以現在大家是認為脫口秀不成文的規定
大於國家的律法?
我從不認為曾博恩的失誤有嚴重到該辭主持或退出
說實話
這個秀能成功
吸引到七十萬人次訂閱
主持人的顏值也是功勞之一
(不好意思 我政治不正確 說了外表的評論)
寫手那麼多個
也都在脫口秀劇場打滾多年
為什麼曾博恩最後會是公司頭牌?
就是綜合各種條件
最能吸引市場的人選嘛~
一堆人在網路上綠共 綠共 的喊
哪個綠營政治人物出來罵過曾博恩?
我好像還沒看到耶...
沒有無關的綠營政客出來批評
也沒有人能證實是有組織去刻意動員霸凌曾博恩
曾博恩是主動辭職
公權力從未介入過
只要對這個玩笑不認同的都叫綠共?
對照原PO的言論自由原文
到底誰才是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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