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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嘉信聯名帳戶贈與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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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05 19:22:00
留言50則留言,11人參與討論
推噓12 ( 12038 )
請問一下 如果我想要跟媽媽合辦嘉信聯名帳戶。 如果以我為主,媽媽匯款30萬美金進入聯名帳戶的話。 我要付贈與稅嗎? 上網查詢贈與稅資訊: (一)免稅額:每年244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另一個問題是, 如果幾年後媽媽往生後,我是可以動用這30萬美金匯回我台灣的帳戶嗎? 會被課遺產稅嗎 或者我直接遞交死亡證明給美國嘉信,美國的遺產稅不知要怎麼算啊? 還是已經是聯名戶了,我就直接繼承了? 搞不太清楚,請教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67.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90904487.A.99A.html

50 則留言

nemo33, 1F
稅務問題要找有牌的專家阿,這邊任誰回的你敢信?

techih, 2F
誰知道你是匯款到聯名戶呢 這樣懂了嗎

aiueokaki, 3F
之前有聽說聯名戶匯回來也要聯名戶。不確定真實情況

babylon297, 4F
從嘉信聯名轉到嘉信個人,或ACH到其他券商個人戶,然

babylon297, 5F
後再匯回來?

babylon297, 6F
我就是為此問題在猶豫用不到的TDA個人戶還要不要轉到

babylon297, 7F
嘉信還是直接關掉呢

boombastick, 8F
我跟二樓想法一樣,你媽匯款到國外去,台灣政府哪知

boombastick, 9F
道對面收款的是誰?只要匯出去沒有踩到洗錢防制法,

boombastick, 10F
是不是贈與國稅局不知道的,連海外收入都要自己申報

boombastick, 11F
了,就是因為他掌握不到才要民眾發自良心申報。

cityport, 12F
每次問這種..晚點會有愛台魔人來指責你

cityport, 13F
不想被查到..你媽買匯票..抬頭開嘉信..直接存進你的帳戶

cityport, 14F
你媽離世前簽好嘉信空白支票..你填上金額存自己嘉信帳戶

cityport, 15F
支票是很好用的東西

goldenbee, 16F
建議爬一下文囉,有些問題之前都有文章討論過了

goldenbee, 17F
或是打嘉信中文客服問看看比較快又直接

rstpiopxo, 18F
出去不用證明 錢回來要申報 最好是透過ach從聯名轉到個

rstpiopxo, 19F
人 再回個人台灣(屆時申報一條 境外所得670萬以內不

rstpiopxo, 20F
用課稅(以戶計),100萬以上需要主動申報

rstpiopxo, 21F
相關的還是請專業協助 不然就是用卡慢慢領 ..

agario, 22F
也許版友想問的是稅法上要怎麼課稅,而不是實務上能不能

agario, 23F
逃稅。這樣最好還是問稅法專家才能得到正確的分析

cityport, 24F
稅還是要自己去弄懂,一堆會計師搞到最後還是被罰

daze, 25F
理論上,匯款入聯名戶,並不影響資金的所有權,沒有贈與稅。

daze, 26F
比如A、B開聯名戶,A匯40萬美元進去,B匯10萬美元進去,資金

daze, 27F
的所有權是不變的,仍是A有40萬、B有10萬。若B提款超過10萬

daze, 28F
,則有可能發生贈與稅的問題。或者當A匯款40萬進去時,明示

daze, 29F
轉移部份所有權給B,那也可能會發生贈與稅的問題。

daze, 30F
理論如此,至於你準備的資料能否說服稅務機關,那是另一層次

daze, 31F
的問題。

daze, 32F
另外,某些評論並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政府執法能力(的缺乏)

daze, 33F
。首先,評論者對於政府執法能力的評估,是基於充分的實務經

daze, 34F
驗嗎?還是只是隨便講講?

daze, 35F
其次,也許政府不一定有能力大範圍執法,但針對個案則未必。

daze, 36F
遺產問題,尤其當存在有其他繼承人時,在有明顯的利害關係下

daze, 37F
,可能有人會去強力推動這個個案。

daze, 38F
再者,也許政府目前沒有充分的執法能力,但資產規劃往往是長

daze, 39F
期延續的。若考慮十年或二十年後,現在看似OK的操作,日後未

daze, 40F
必經得起檢視。

daze, 41F
回到原po。如果令堂的確沒有贈與的意願,那乾脆不要使用聯

daze, 42F
名戶,或許會更簡單。如果其實有贈與的意願,也許明示的分

daze, 43F
年度贈與也是一種選項。或在某些特殊狀況下,明示的一次性

daze, 44F
贈與,或許反而比較沒有困擾。

cityport, 45F
別誤導,不能用台灣法令來解釋美國的聯名帳戶

cityport, 46F
執法能力?台灣政府是能在美國執法歐,這麼看扁美國主權

techih, 47F
https://i.imgur.com/LA3mIdF.jpg 選第一種就是遺產給活
[請益] 嘉信聯名帳戶贈與稅等問題

techih, 48F
著的那一方

cityport, 49F
樓上說的就是李玟把房產留給媽媽姊姊的做法

ptta, 50F
如果您提供死亡證明給嘉信,需繳遺產稅給美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