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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FA簽約人數滾動式解釋 中職致歉進行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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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11-25 22:08:00
留言55則留言,32人參與討論
推噓8 ( 181027 )
FA簽約人數滾動式解釋 中職致歉進行內部懲處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861775?redirect=1&from=fb_et_sports 中華職棒更正自由球員簽約「人數限制」的 解釋,中職今天做出解釋,聯盟經深入檢討 ,認定19日解釋不符條文設立之精神原意,聯盟再次致歉,同時亦將進行內部檢討與懲處 。同意目前已申請FA之球員,可以於25日下午5時前撤回申請。 中職的聲明解釋如下:針對聯盟規章第21章自由球員辦法第150條,有關「球團與行使自 由球員(FA)權利之選手締結合約的人數限制規定」,中華職棒大聯盟經內部檢討,認定 賽務部先前對外解釋不正確。聯盟今(24日)正式致歉,並更正解釋內容為不論是否為原 球團之球員,本季七名申請FA之選手,任何球團只能與最多兩名選手締結契約。但為避免 球員權益受損影響未來生涯,聯盟也決定同意目前已申請FA之球員,可以於明(25日)下 午5時前撤回申請。 聯盟規章第150條第1項條文「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 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結契約」。聯盟賽務部於11月1 9日接受媒體詢問時,曾解釋此規定並不包含與原球團行使FA權利的選手締結契約。惟, 聯盟經深入檢討,認定此解釋不符條文設立之精神原意。 聯盟當初在通過實施自由球員辦法時,為避免同一球團與過多行使FA權利之選手締結合約 ,造成戰力失衡,故規定任何球團不得與行使FA權利選手總數相關比例之人數締結合約, 依規章精神原意,任何球團應包含原球團在內方為正確。現行規章另有規定,球員在提出 FA申請後,兩年內轉往新球團都需依規章第148條「補償規定」對原球團進行補償。 本季申請FA資格之選手眾多,首次出現任何球團是否包括原球團之疑慮,包括聯盟賽務部 在內解讀不同造成混淆;因此,球員在申請FA前,恐怕亦無法清楚認知申請後,新球團若 考量補償金額或其他因素無意網羅,致該球員最後可能會因人數限制亦無法回到母隊之狀 況發生。 聯盟考量此為首度出現之可能狀況,為避免球員因解讀錯誤或混淆而中斷職棒生涯,因此 決定同意讓已申請FA資格之選手,於明天5時前重新考慮是否要撤回申請。撤回申請之球 員將直接自原球團自動保護名單移出,本月27日擴編選秀時改列不受保護名單供味全龍球 團挑選。 聯盟賽務部先前對此條文解釋不正確,造成誤解與質疑,聯盟再次致歉,同時亦將進行內 部檢討與懲處。」 --------------------------------- 所以就是原本規章就是對的,結果滾錯邊== 因為怕獨大所以有人數上限,現在又要滾回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19.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606208027.A.70F.html

55 則留言

※ 編輯: sam92084 (1.200.119.191 臺灣), 11/24/2020 16:55:14
※ 編輯: sam92084 (1.200.119.191 臺灣), 11/24/2020 16:57:37

starain, 1F
真爛 連這都能滾動

berryme, 2F
中職32年 繼續滾動 YES!

VYNT, 3F
他們真的很爛耶
※ 編輯: sam92084 (1.200.119.191 臺灣), 11/24/2020 16:59:51

starain, 4F
其實最好平衡戰力的方式是真FA 不限制但簽FA的人丟選秀權

starain, 5F
補償 草創了30年了還在草創 爛死了

SYSGI, 6F
人非勝賢,孰能無過,就是勝賢,才能無過

abcnelson654, 7F
看不下去了

hohochang100, 8F
重懲工讀生去訂uber 和 熊貓

hohochang100, 9F
明天下午茶有著落了 耶嘿~

cityhunter04, 10F
就算是我爪出身的秘書長,這次也護航不下去啦

jackytsao, 11F
敢提試試看! XD

cks40660, 12F
規則滾到哪邊都是失敗的FA 提FA球員還要先講好誰能提

VYNT, 13F
有能力挖角 同時又有球員FA的球團 也被限制住了啊

VYNT, 14F
為了維持原有戰力 一定先跟原本的FA談約 根本不能挖其他人的

VYNT, 15F

cks40660, 16F
本來還以為今年有機會看到FA成功轉隊的 市場直接被打趴

katherine996, 17F
檢討啦 哪次不檢討

toweryang100, 18F
是要懲處誰 秘書長跟會長那嘴臉自己先滾一滾

smuta, 19F
養一堆人,開一堆會,訂出漏洞這麼多的規則

rrogershih, 20F
根本只是球團老闆們想省錢,不希望球員提FA,之前解

rrogershih, 21F
釋的才應該是FA要有的精神,會再改應該只是老闆們不

rrogershih, 22F
希望讓這次事件影響到整個大方向,如果以後一堆人都

rrogershih, 23F
提FA的話,是他們不想看到的。

jack2324, 24F
整天滾來滾去的,自己都不覺得丟臉嗎?

funnyrain, 25F
草創聯盟不意外

ohnacl, 26F
這樣讓人不敢行使FA,不只滾動,還倒退嚕

misq2011, 27F
繼續滾動

ilovetheusa, 28F
真的笑了 抄的四不像的FA

ray0305, 29F
中職各球員以後要注意 若該年有超過10人提FA

ray0305, 30F
等於有人要強迫失業 所有球隊都不能簽

HANKYU, 31F
丟人現眼啊

piliking, 32F
台灣資方的天性 不想資敵 怕東怕西

Aeolusfly, 33F
不是啊 滾過去之後修條文才是對的吧 滾回來是怎樣 再

Aeolusfly, 34F
怎麼簽最多就是多2個戰力哪有過多 我自家球員提FA我簽

Aeolusfly, 35F
回來 是先損失了我彌平而已啊 統一真簽5個 也是只多2

Aeolusfly, 36F
個 會覺得過多是在學吃屎增加GDP的笑話嗎?

gericc, 37F
話說回來 如果真的挖了人家FA 不是自己還要出28人名單

gericc, 38F
給對方選擇性挑一個? 還是沒這規定?

ohnacl, 39F
原本是往好的方向改,只是時間點讓人感覺針對新球團

ohnacl, 40F
但為了這樣又倒退,根本只是讓制度更爛而已

ohnacl, 41F
被挖的隊可以選擇拿轉隊費,或是較低轉隊費加一名補償球員

gericc, 42F
喔喔感謝說明 我以為是轉隊費+球員都要

s678902003, 43F
這是要懲處誰...就隨便找個替死鬼吧

reincarnate, 44F
在幹嘛啦!!

ss880509, 45F
會長秘書長先下台我才相信有誠意懲處

williamtuuu, 46F
上面滾 下面扛

tswperfect, 47F
燙髮老邦可以先下台嗎?懂棒球也沒有管的比較好

master0101, 48F
懲處? 所以原本的解釋是某位工作人員出來自行解釋?

master0101, 49F
沒有經過討論?

cvvbcvvb, 50F
限制個屌,老子有錢全簽也不行,爛規定

knightsfu, 51F
戰力失衡也沒關係啊 自由球員自由接觸誰想去那 誰給的

knightsfu, 52F
條件好就去那 才是這個意義

knightsfu, 53F
不然以後也別選秀大家分一分 均衡戰力

knightsfu, 54F
職業市場不行就淘汰 就這麼簡單

ven7516, 55F
講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