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cat
標題

Re: [問題] 你認為對領養/送養雙方公平的條約是?

時間
最新2021-01-23 10:45:00
留言85則留言,26人參與討論
推噓29 ( 30154 )
既然有大大提出討論那就剛好來聊一下XD 目前估狗"認養同意書"前幾個搜尋結果都跟這份差不了多少, 所以將這份的標準視為主流也是合情合理 以下討論點皆為我自己的主觀解釋XD ※ 引述《aJan5566 (包金56)》之銘言: : 最近版上在熱烈討論對領養/送養雙方都平等的條約 : 領養方:認養條約不把認養人當人看,太過份 : 送養方:嚴格篩選,才能給貓咪多點保障 : 好,那來公開討論一下,那些條約是你能接受的,或是你覺得怎樣修改才能接受 : 下列是搜尋版上之前認養文中所附的認養條約(為避免爭議,哪篇就不說了), : 大家可以提出意見來討論一下 : ------------------------------------------------------------------------ : 1.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 ^^^^^^ 動保法規定飼主須年滿20歲,這邊是寫法定代理人同意,出示同意書, 所以是出示同意認養的動作?還是出示法定代理人另外簽的的同一份認養同意書? 既然需要代理人,那請問審核是審核認養人還是法定代理人? 那要不要乾脆簽約面談審核就簽法定代理人就好啦? 經常看到認養條件會寫年齡20歲,穩定經濟來源/工作, 我是滿好奇,依台灣目前教育水準,大專學歷不在少數, (我國105年底15歲以上人口之教育程度,以大專以上者占43.6%最多by內政部) 與其寫20歲和要求經濟來源穩定,那幹嘛不直接寫22歲、24歲、30歲? 我相信當然有年紀輕輕事業有成的人,但那就是少少數啊XDDD 說實在,年輕人就是比較多選擇、比較多探索自我的空間, 打工度假限制30歲以下,台灣這麼流行,出國歷練歷練也是可能的吧XDDD 誰敢100%說自己社會新鮮人剛工作半年就"穩定"? 以貓的幸福為最高宗旨的話,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限定30歲、40歲呢? 客觀來講找到的人會相對穩定許多吧? 我是真的不懂寫20歲又要求經濟穩定的背後原因是?? 重申一下,不是說20歲不能養貓, 是說,中途都希望貓咪過得好、都說嫁女兒,那條件限制怎麼會開20、22歲呢XDDD : 2. 依法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貓咪需強制需入晶片,但需於母貓6 ^^^^^^^^^^^^^^^^^ : 個月公貓8個月大時施予結紮手術)。 : 需收取押金兩千元,結紮完提供收據/證明後退還。退還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晶片我也是不太懂,一兩個月大就可以打晶片了,為什麼要留給認養人打? 為什麼要留著這個風險? 針頭是挺粗,但是跟走丟/遺失/所有權/身分辨別相比,不是明顯Z>B嗎 節育大家觀念相差較多較複雜,這邊不講了。 我個人想法是能找到設備優良技術純熟的醫院, 貓體重夠了就趕快帶去紮,不要留給認養人紮,後續還要在那邊盯有沒有結紮,何必。 : 3.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 ^^^^^^^^^^ 何謂適當?用詞太主觀了。 : 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 ^^^^^^^^^^^^^^^^ ^^^^^^^^^^^^^^^^^^^^^^ 主觀 主觀 貓籠的大小是不是要白紙黑字一下? 長期是不是也要定義一下?上班時間關籠是不是長期? 今天誇張的講,浪貓生活範圍可達一兩公里,不論是3坪、10坪、50坪, 對貓咪來講都是小XD 當然人類眷養貓,就是用空間換取安全,關在房子裡也是因為Z>B, 之前聽行為學的講師說,生活空間裡的豐富度也很重要, 把貓放在50坪空空如也的豪宅, 不如放在5坪有天空步道、有紙箱、有跳台、有窗戶、有玩具的地方。 如果可以白天陪伴貓咪玩耍、讓貓咪充分活動, 晚上或上班關籠睡覺,我覺得並無不可。 : 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 4. 認養人無須負擔送養人飼養起期間產生的奶粉、奶瓶、飼料、貓砂等費用,只須負擔 : 醫療費,包含檢查、治療、驅蟲、除蚤及打疫苗等費用, : 依據送養人提供的收據證明。認養人認養之後需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 ^^^^^^ : 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 這個定期也是很主觀啊,疫苗有的人一年打,有人兩年打,有人三年打, 除蚤藥有人一個月點,有人兩個月點,有人三個月點,有人半年點, 是不是不符合送養人心中定義的"定期"就可以構成帶回貓咪的條件? : 5.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6.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貓有腦袋,行為都有背後原因,只是人類不一定了解及認同。 這是否又是送養人可以主觀認定的一條? : 7. 居家空間中須做好門窗防護,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 : 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 8.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 ^^^^^^ ^^^^^ : 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罰則同第9條。 立即,好可怕,彷彿過了十分鐘就違反約定。 共同,那請問對新認養家庭的審核判定,由哪方決定?如果兩方意見不同怎麼辦? : 9. 認養人需定期透過傳送照片回報貓咪近況,最少一年一次。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 : ,認養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若無立即告知或失聯需賠償送養人台幣三萬元整。 看到這條真的慎思, 有的同意書比較詳細,會寫明一週幾次、一個月幾次、一次幾張照片等等, 但我建議是連日期都要寫,一週,就寫週幾,一個月,就寫每個月幾號, 並且最好是當天幾點之前都寫得清清楚楚, 不久前狗板才一個苦主,我不太記得細節, 好像是一個月回報幾次,但雙方認定不同, 類似說一個月回報三次,認養方三次集中在月底其實並沒有違約的概念。 (那篇的送養方也是奇葩XDDD) 轉讓遺失死亡立即通知這條也是很主觀啊, 究竟立即的定義是XDDD 一出事基本穩收三萬。 : 10. 認養之動物於二星期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請在此期限內與送養人聯絡處理 : 。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 無限期的合約內容不要簽。 : 11.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這條其實是雞肋。 : 12.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若無法返還須賠償送養人 : 台幣三萬元整。 ^^^^^^^^^^^^^^^ 光是用詞的主觀定義,就可以輕易讓認養方違反了。 : 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因本契約涉訴訟時,雙方同 : 意以____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小額訴訟部份,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辦理。 : 13.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 下面有認養人簽名、身分證、Line、戶籍地址、手機、mail、身分證要給送養人拍照 : 送養人也要求簽名、mail、居住地、電話 基本上看到只有認養方要身分證字號、要戶籍地址等等等, 送養方只要留電話留LINE留地址還不用給對方看身分證, 我一律建議不要簽。 對於收容所也會要個資這個問題, 我覺得收容所是政府單位,送養方是個人,不可混為一談。 不過可以接受和協會認養不需送養方資料,因為協會要跟政府登記,資料不會假。 這個前提是跟"協會"認養,不是跟"和協會合作的中途"認養。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ppIvkHE8MzUZNtlDkwYD0YRRMCC3NCO/view : ---------------------------------------------------------------------------- 這篇是討論認養合約,不是討論中途多辛苦所以可以設下這些條件。 另外這份就是遇到好的送養方就沒事,遇到要弄你的就會很有事。 我不太認同不爽不要簽, 很多人是養貓新手,就像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在認養上心態會比較低, 或是因為經驗不多而答應一些喪權辱國的條約, 真的不能怪他們什麼當初為什麼要簽、為什麼不看清楚之類的, 他們就是比較沒有經驗啊QAQ 這邊只能建議,任何合約,要拿回家花時間審閱,不要看到當下就簽。 另只要有關"時間"的條款,都要寫明年月日或期限, 還有,合約在雙方簽訂之前,都是可以修改的,網路上印下來都只是範本而已, 不論是送養方、認養方都不要害怕提出修改條文。 時間有限,就不上色了>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00.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579682066.A.BCB.html

85 則留言

elaine4444, 1F

Ectel, 2F
推喪權辱國

knight0201, 3F
寫20歲是因為民法上的成年人年齡吧

NANASAN, 4F
20歲是民法的成年
是的,但寫20歲那不如直接寫依照動保法,動保法就是20歲,還包山包海。 我的意思偏向指認養人的經濟條件很常被拿出來討論, 論點多是經濟穩定才能負擔貓咪的日常費用甚至是突發的醫療費, 既然經濟條件如此重要, 某些宣稱嫁女兒、嚴格挑選的中途,是不是其實直接把年齡拉高到30歲更好XD 如果更在乎經濟條件,多寫20歲、22歲沒有意義, 在台灣20出頭就能有穩定經濟收入的一定是少數。 以上的基礎都是以嫁女兒為前提XD 嫁什麼女兒啦,你嫁女兒心態就是把認養人當女婿, 女婿就晚輩,認養方晚輩、送養方長輩,這樣心態上會平等? 反正現在可以夫妻財產分開,女兒靠娘家養的也不少, 不如送出後送養方繼續負擔貓咪的日常生活費吧:)) 是說這樣寫會不會太酸?

shasia8220, 5F

a0929935070, 6F
不爽不要簽,也只是講放涼話看戲的鍵盤手

k44754, 7F
沒有經驗怪人囉:)
我是寫不能怪吧XD

k44754, 8F
我是不知道哪個傻逼會去簽那種12條啦:)

k44754, 9F
條件一堆擺明吃定你,又不是在買車買房買保險

mowomg, 10F
同意,雙方提供資料不對等的合約,根本就不能算是正常合約

mowomg, 11F
是的,只要看到送養方提供的個資不對等,我建議不要簽。

catbabe, 12F
只能說簽約要仔細,然後開這種合約再放大絕說不爽不要

catbabe, 13F
簽的心態我覺得真的不是很健康
開大絕幾乎等於放棄溝通QQ

cococolor, 14F
推樓上QQ

john129515, 15F
真的推樓樓上,那種心態很不可取

NikkiNikki, 16F
推 什麼嫁女兒 根本是賣女兒:)

NaoGaTsu, 17F
因為20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所以才寫20歲吧,也就是依

NaoGaTsu, 18F
民法立契約的低標。

lkksppet, 19F
無限期合約超級可怕,簽了就要遵守一輩子,這種合約還

lkksppet, 20F
一堆人推廣、普及,若真遇到有心要搞認養人的送養方(

lkksppet, 21F
如鬼故事主角c大遇到的那種),隨便一條就讓認養人法院

lkksppet, 22F
跑不完

Resters, 23F
覺得內容全都是保障送養方 但完全沒有保障領養方的 應該

Resters, 24F
要有可以保障領養方不被弄的條款
其實內容偏向保障某一方是正常的,但天秤不要過度傾斜, 而且盡量在簽約前弄清楚雙方對於條約的解釋是否相同。 不論是認養同意書,還是貓咪外宿的住宿同意書,還是醫院的住院同意書, 很難找到雙方完全平等的,但簽約就是雙方合意才簽, 如果裡面條件不能接受,就不要簽。

cococolor, 25F
我的合約寫到隔年5/27,結果對方說貓咪當天使前都可以

cococolor, 26F
持續追蹤,金價夭壽骨

MB10, 27F
大學生是會有多少經驗面對這種潛藏的惡意? 更何況還包裝在

cococolor, 28F
她還說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問我們是不是看不懂

cococolor, 29F
中文,看不懂要去諮詢專業...我他媽問律師...還不夠專

cococolor, 30F
業?
C大過年去拜拜吧QAQ

MB10, 31F
對毛孩的「愛」之下? 去過很多認養活動,很多愛爸愛媽態度之

MB10, 32F
強勢,根本把有意願的學生當小孩教訓

MB10, 33F
在台灣的氛圍,大學生面對大人根本就潛意識的放低姿態

NaoGaTsu, 34F
推樓上,之前是真的看過大型認養會場合有認養人被訓話,

MB10, 35F
殊不知這社會只會吃軟弱善良者

NaoGaTsu, 36F
當下是真的覺得「呃,不適合你就拒絕就好了,至於這樣嗎

NaoGaTsu, 37F
」不過這個世界的惡意無所不在,也不是大學生就不用學著

NaoGaTsu, 38F
保護自己,不管哪裡總是有潛藏惡意的人。

MB10, 39F
行車糾紛、宗教與直銷、租屋、網路買賣就是大學生的人生震撼

wolfcry, 80F
對阿憑什麼?到底是追蹤還是騷擾?心理有病

photoswimmer, 81F
搞的太過分只會降低認養的意願而已......

nalthax, 82F
是有點懷疑這種合約有沒有效,動物的所有權在這份認養契

nalthax, 83F
約裡寫得不明不白,問題是動物就是被視作動產,所以很難

nalthax, 84F
去追究虐待或棄養的問題;但是加了這些也無法對症下藥,

nalthax, 85F
反而害了一堆人跟貓

whitenoise, 86F
愛心中途值得嘉許,但開了外掛的「礙心」就讓人無法

whitenoise, 87F
接受了,如同走火入魔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