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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判決書出爐)

最新2024-09-20 00:56:00
留言81則留言,57人參與討論
推噓40 ( 45531 )
去年轟轟烈烈在車板和重車板都引起討論的案件 雙方互告, 應該蠻多人都很想知道到底最後誰輸誰贏 因為覺得很好奇 , 所以利用判決書系統查到了 比照一下事發地點和時間 , 應該就是下面的判決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25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傷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25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聖宗 選任辯護人 彭郁雯律師 洪大明律師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院偵續字第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聖宗於民國112年3月17日10時5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由新竹市武陵路上交流道,往竹北方向行駛於台68線快速道路,行駛至 7.2至7.5公里處時,與告訴人黃彥翰所騎乘之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因超車問題 心生不滿,被告陳聖宗見告訴人黃彥翰機車行駛其旁,竟基於傷害犯意,駕駛該車號 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故意碰撞告訴人黃彥翰騎乘之該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 使告訴人黃彥翰人車擦撞護欄,造成告訴人黃彥翰摔車,身體因此受有頭部撕裂傷、下背 部擦傷、右側膝部擦傷、左肩膀擦傷、左小指近端指骨骨折、左膝部伴有異物撕裂傷等傷 害。因認被告陳聖宗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 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 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所涉傷害案件,公訴人認被告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依同法 第287條前段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告訴人具狀向本院撤回 告訴,有和解筆錄及聲請撤回告訴狀各1紙在卷足憑(見本院卷第141-142頁、第143頁) ,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6   日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071948 : TVBS : 原文內容: :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曝 : 記者 何芸庭 / 攝影 陳世明 報導 : 發佈時間:2023/03/18 18: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8 18:52 : 17日日上午11點多,新竹台68線快速道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重機騎士與汽車發生碰撞 : ,騎士倒地在地上滾好幾圈,趕緊起身,走到中央分隔島,避免二度被撞,而事後騎士和 : 駕駛都互控對方逼車,相關肇責警方還在釐清。 : 從後車行車紀錄器可以看到,一輛汽車朝內側越開越近。 : 沒多久車子與一輛重機發生碰撞,騎士倒地滾了好幾圈連忙起身走到分隔島避免二度追撞 : ,只是機車也幾乎解體,零件散落在車道上。 : 這起事故發生在17日上午11點多,新竹台68線快速道路。 : 警方初步了解,雙方都互控對方逼車重機騎士與駕駛都不滿意對方,過程中一度騎士頻頻 : 回頭,看向駕駛而駕駛想超車開到外側車道用力踩油門加速,騎士見狀也加油門,似乎雙 : 方互不讓。 : 駕駛又再踩一次油門,從騎士想超車沒想到碰一聲。 : 騎士被撞倒駕駛發現撞到人,放慢速度停在路中,只停了一下就直接開走並且報案。 : 駕駛:「喂你好我現在在68快速道路,然後快要下竹北的交流道,然後剛剛沿路有一台重 : 機,惡意挑性逼車。」 : 文華派出所副所長曾國青:「該機車騎士目前受傷,住院觀察中,而汽車駕駛人已主動到 : 案說明。」 : 駕駛開離現場被指控肇逃,不過警方說他是直接到派出所報案,不算肇逃而受傷的騎士粉 : 碎性骨折緊急開刀後,目前還在醫院救治到底糾紛怎麼發生誰的肇責大警方正在釐清。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要是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發生這樣的事的話 : 騎士就不一定只有這點傷了, 惡意超車逼車用生命爭一口氣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20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6584586.A.A15.html

81 則留言

kutkin, 1F
本件公訴不受理。
雙方愛的大和解
※ 編輯: beminaru (111.254.201.24 臺灣), 09/17/2024 23:03:05

REDan25, 2F
這不是我想看到的結局
我好心查判決書 你別噓我啊 還有好幾個版上討論熱烈的案子追蹤判決書中 你這樣噓我 我就有點興致缺缺po XD

SakuraHana, 3F
台灣的司法真的爛

FormulAn21, 4F
說好的血流成河呢 怎就這樣和解了?

TokyoHard, 5F
粉碎性骨折能和解是賠多少?還是被和解?

ryu38, 6F
有和解就是這種結局,結案就是法官的績效

REDan25, 7F
XD
※ 編輯: beminaru (111.254.201.24 臺灣), 09/17/2024 23:31:08

TokyoHard, 8F
支持原po追蹤,可以看一下路上逞一時之快有何下場

trickart, 9F
和解…看不出對錯

TllDA, 10F
"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到底是什麼

canlest, 11F
推原po

gx9900824, 12F
和解啦?

history736, 13F
推分享

chi17, 14F
“基於傷害犯意” 確定是故意的就乖乖拿錢擺平咩

chi17, 15F
能被認定蓄意不容呀

ejrq5785, 16F
...這等於法院沒有實質審理 不過看得出來打人的那方自知

ejrq5785, 17F
理虧 所以賠錢

QuentinHu, 18F
推推 打人的那方是重機騎士嗎

QuentinHu, 19F
喔喔喔看懂了,這篇開車的是被告

pleasepo, 20F
就雙方撤告啊!

Seattle995, 21F
大家可以回家啦

primeblue17, 22F
推分享

zark07222, 23F
無聊,竟然撤告,兩個人都這麼沒膽還跟人家出來玩

wild2012, 24F
結論 開車的故意撞人 因為和解了 所以撤銷告訴

QQ5566, 25F

QQ5566, 26F
當初討論串一堆鍵盤法官都翻車

wild2012, 27F
看第一篇文章 一堆罵二輪猴的 484該出來道歉???

k7881683, 28F
兩邊都站不住腳啊

YJM1106, 29F
雙方和解 所以我宣布 這局不算 請各位拿回籌碼

alwang, 30F
這個是告故意傷害 跟猴不猴無關

iwei0930, 31F
支持兩輪的是不是該出來道歉?

rainy870623, 32F
笑死 的確兩個都很猴啦 但開車撞人的自知有錯

Gsm30768, 33F
雙方拿錢和解了只剩鄉民四輪二輪該該叫

lightmei, 34F
這個只能證明猴來猴去先動手的就輸了,不懂有些二輪的

lightmei, 35F
為啥一定要無腦護航

Lowpapa, 36F
有錢判生

edkoven, 37F
和解是誰賠誰阿?

cospergod, 38F
兩輪仔就回專版 整天在這浪費時間

lang0720, 39F
阿就和解撤告了,跟判不判生有什麼關係?GOOGLE很難?

nrsair, 76F

hcmike, 77F
我可以分享我自己遇到的逼車猴 告我妨礙名譽嗎?對方超蠢

waterdesign, 79F
反正就是拿錢出來解決了 也沒什麼不好

frank111, 80F
開車的有錢沒差阿,摔那一下可以痛好幾個月了

frank111, 81F
放一下和解筆錄看賠了多少錢?

stu51211, 82F
求其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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