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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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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3-27 09:32:00
留言105則留言,13人參與討論
推噓9 ( 13488 )
※ 引述《wfyal (wfyal)》之銘言: 不要一本正經地唬爛好嗎? : : 關於「最高速限的前車有無讓出內線的法律義務」,結論是「沒有」 : 以法律義務來說,沒有,但還是有討論的空間,原因後述。 沒有空間,所謂的空間都是不願意接受法規跟主管機關宣導後 硬是自行創造出來的 : 但沒有看到您所說「於不堵塞行車狀況的解釋」, : 您文中所述「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 我找不到這二者組合的相關敘述。 : 我能找到的只有「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和「不得惡意逼車」分開的規定。 : 如果方便,請提供相關資料見解方便在下研讀。 不用管什麼情況才能跟逼車聯結再一起,因為國道上打從一開始就不能逼車 法規第九條11項 : 原Po的結論是基於 : 「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和 : 「主管機關之前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 所以我前述才會說有討論空間。 他的描述錯誤的地方是不需要任何前提,後車在任何情況都不能逼車 沒有任何討論空間 : 關於法律的問題,在前面samallan版友的文裡面已有提到 :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450968.A.E3A.html : 立法院認為交通部開了後門, : 希望交通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解決課題。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立法院認為交通部開後門的錯覺? 他號稱這是立法院的意見,但點連進去看一下 結果只是研究員的議題研析投稿,作者胡文棟,副研究員 別說不是立法院的意思,連立法委員的意思都不是 : 那我們回頭來看2017/02/09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Facebook上的宣導 : 連結:https://reurl.cc/8q968o : 節錄重點如下: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 這句話直接說明了一切,為啥硬要創造出一堆偽空間廢話? :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 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 也就是說「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 「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 即屬惡意逼車,是不可以的。 : 但是,合法提醒呢? : samallan版友也有提供相關法條供大家參閱 :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449497.A.992.html 還相關法條? 你什麼時候產生可以拿一般道路規則套用在高速公路上的錯覺了? 你不知道還有一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嗎? 天才 : 節錄重點如下: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一項 : 第三款 :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 : 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 第四款 :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 : 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 以第四款規定來說,前車又確實需要讓道無誤。 駕照不是用雞腿換的人看到這邊就覺得黑人問號了 你什麼時候產生你可以在國道上超越同一車道前車的錯覺了? (喔,上次那台逼重機的四輪有,所以他就內側超車了) 你什麼時候產生後面有人閃燈你可以在同一車道減速靠邊的錯覺了? 這是在一般道路上只有一條車道要超車時的規定 你根本是超越櫻木的天才啊! 拿這條一般道路同車道超車用法規硬套到國道上的笑話已經很久了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法規文盲拿出來說笑,你還傻傻拿來引用 同場加映 另一個法規文盲就是左右側超車,他們宣稱在隔壁車道超越稱之為左右側超車 但這些天才不知道,左右側超車也是同車道,不同車道分別擁有各自路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3.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755230.A.8A5.html

Re: 回文串

9105
>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car03/25 22:40

105 則留言

※ 編輯: shamanlin (1.160.93.35 臺灣), 03/25/2023 22:41:25

berryc, 1F
這篇正解. 很多飆仔超愛拿道交101來當摩西, 笑死

longtimens, 2F
看內容就知道不可能是指國道 哪條國道或減速靠邊讓

longtimens, 3F
車?

longtimens, 4F
*會

hyuchi0202, 5F
超車道不是超速車道 這麼簡單還要討論個屁

hyuchi0202, 6F
趕時間不會去開路肩喔 反正也是違法阿 還更沒車更快

wiabc, 7F
看到有人說高速公路上危險的右側超車就覺得黑人問號

wiabc, 8F
,不就是變換車道而已嗎?這樣都叫危險真的不要開上

wiabc, 9F
高速公路害人

sazabijiang, 10F
這篇正解。誰的駕照用雞腿換來的,推文就看得出。

sazabijiang, 11F
超速跟未保持安全距離(逼車)都是法規嚴格禁止的,

sazabijiang, 12F
完全沒有討論的空間,除非你是公務車。

sazabijiang, 13F
公務車像是消防車、救護車執勤中打開警示器時,

sazabijiang, 14F
前車才有義務讓後車先行。

QmaxQ, 15F
好啦就你們最守法

QmaxQ, 16F
以後去咖啡廳限時用餐兩小時,外面排二十組,自己吃

QmaxQ, 17F
飽也休息完,記得也不要讓位

QmaxQ, 18F
要很守規矩的把兩小時用完喔!

QmaxQ, 19F
到底超車完讓出內線有多難

QmaxQ, 20F
每次國道一團車陣,超到最前面就是一台烏龜卡在超

QmaxQ, 21F
車道,過了他就一大段沒車

longtimens, 22F
政府就是希望這樣做 直接寫成法律了 有人還是不懂

longtimens, 23F
塞車原因多半都嘛是車多跟無形路口

longtimens, 24F
三四線道塞車是一台車害的?

longtimens, 25F
怎麼火車打橫路中央喔

sazabijiang, 26F
挖塞~吃到飽都拿出來講了,所以你開高速公路會逼車

sazabijiang, 27F
連去吃到飽也打算逼人提早用餐結束?

sazabijiang, 28F
可是我相信沒有一家店家會給你這樣搞喔

sazabijiang, 29F
到底是多自我為中心的人,才會整天覺得別人有義務讓

QmaxQ, 30F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逼車?

QmaxQ, 31F
我是叫你們這群龜內線仔安心吃到時間到再出來

QmaxQ, 32F
才符合你們的邏輯

QmaxQ, 33F
沒人規定要讓就不要讓,法律是道德最低限度

QmaxQ, 34F
你們只能做到這樣就這樣吧

berryc, 35F
事實上多數人吃完還沒坐滿2小時就會離開了啦。飆仔

berryc, 36F
是想置換觀念,讓自己

QmaxQ, 37F
Longtimens 一台車很簡單能造成塞車好嗎

QmaxQ, 38F
你也知道吃飯時多數人會讓喔?那換成開車法律沒說要

QmaxQ, 39F
讓就不讓?

XXPLUS, 93F
跟在國道上逼車貼屁股狂閃大燈喇叭或是超過去急減

XXPLUS, 94F
速這些惡意行徑一樣,反正赤腳不怕穿鞋的,乞丐晉

XXPLUS, 95F
升為土匪心態,再上網抱怨現代人沒有愛心了,看到

XXPLUS, 96F
乞討都不主動給錢了,非得要逼要罵才會給,真賤啊

XXPLUS, 97F
,哪像他如果去外地乞討,沿路若看到比他更窮的,

XXPLUS, 98F
他也會主動給錢啊,你們這些看到乞丐卻不給錢的是

XXPLUS, 99F
不是不要臉了啊?被乞丐罵或是威脅可別怪我們啊

kroutony, 100F
邏輯正確,這本來就是飆仔們毫無邏輯的說法創造出來

kroutony, 101F
的假議題

kroutony, 102F
有用點腦的隨便分析都知道在同樣車流情境下,讓不讓

kroutony, 103F
根本沒影響,會覺得要吵的無非就是那些愛超速或愛逼

kroutony, 104F
車的飆仔們的

kroutony, 105F
可惜他們沒人敢公開說自己就是符合以上其中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