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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時間
最新2023-03-22 23:09:00
留言48則留言,11人參與討論
推噓1 ( 3243 )
比起這個 現在車子性能越來越好 也越來越安全 理論上可以上調速限吧 既然無法直接上調速限 有沒有可能考慮開放速限依車輛年度開放上限阿? 比方說 每一年+1 1年內的車 最高速限120 5年內的車 最高速限115 10年以上的車 最高速限110 甚至每一年+2也可以 還可以刺激部分民眾換車 促進消費 車廠 政府 用路人 三贏 不好嗎? -- 人生最喜是死前把錢花完 最怒是人死了錢還沒花完 最哀是錢花完了人還沒死 最樂是人活著錢又花不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187.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448763.A.932.html

Re: 回文串

148
>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car03/22 09:32

48 則留言

qilar, 1F
120 太龜了吧 建議150

ren1072, 2F
呵呵

freshego, 3F
想看看如何執行好嗎XD
很難嗎 超過110+10 一樣拍照 系統自動辨識車牌 自動比對年份 不符就開罰單 都自動化的世界了 執行起來一點難度都沒有 當然能全部開放到120是更好 但目前看起來遙遙無期阿
※ 編輯: sunsonsam (113.196.187.107 臺灣), 03/22/2023 09:40:43

swearflycc, 4F
其實不用啊 廢掉超車道 跟中外線一樣 就好了 也

swearflycc, 5F
不會吵成這樣

kiopl, 6F
我還是覺得要全線區間 沒有寬限值 抓死那些超速仔

Bimmer3698, 7F
區間一併嚴懲低於速限的,一樣沒有寬限值,也很好啊

Bimmer3698, 8F
。就能驗證是不是想幾個跳針的幻想的那樣,超速的人

Bimmer3698, 9F
比低速的多。

Bimmer3698, 10F
#像

Bimmer3698, 11F
台64新店端區間路段,就算半夜都沒車,多的是雙線開

Bimmer3698, 12F
低於速限10以上的,政府明訂速限+10不罰,而沒有速

Bimmer3698, 13F
度下限寬限值,用意很明顯,堅持慢的不也一樣只是抓

Bimmer3698, 14F
著人工取締低速很麻煩,取締率不高,才在自以為對。

Bimmer3698, 15F
還是速限+10又變成飆仔了?

Maninck, 16F
感覺這個提案會被採納,油水很多= =+

ChungLi5566, 17F
速限是依道路訂的 不是依車子性能

kiopl, 18F
低速限很難抓啊 你還要定義塞車、故障狀態

ASKA, 19F
大部分人沒辦法比車兇... 開快會怕

Bimmer3698, 20F
都要求要區間了還難抓?巡航族群不是都說他們定速都

Bimmer3698, 21F
不會塞車,都是開比他們快的害他們塞?這樣的話別人

Bimmer3698, 22F
可以達到速限的情況下,要開罰達不到的,難度不高吧

Bimmer3698, 23F
,區間搭配一張當下路況照,很明確。大家全部都只能

Bimmer3698, 24F
按照速限,不能高不能低,不是應該如同巡航族群想的

Bimmer3698, 25F
交通順暢,世界大同?

Bimmer3698, 26F
車輛故障還持續行駛,本就該罰啊,製造交通混亂還提

Bimmer3698, 27F
高別人風險,超速說會製造別人危險所以該死,車子故

Bimmer3698, 28F
障開不到速限還製造別人風險的不也該死?

kiopl, 29F
區間可以是10KM 也可以是300KM 路況要附哪一段?

Bimmer3698, 30F
你這個問題不是更有趣了,區間就是儀器,要標示段落

Bimmer3698, 31F
很難?很難就不該硬推啊,不然因為塞車就不能取締慢

Bimmer3698, 32F
車,那超速的是不是也能主張説都塞車了我怎麼可能超

Bimmer3698, 33F
速?爭議件本來就以不罰為宜,照這樣區間有屁用?

Bimmer3698, 34F
實務上就是包括國道內線在內,開速限或是明訂不罰的

Bimmer3698, 35F
+10以內,都會持續遇到前方路況良好但他硬要低於速

Bimmer3698, 36F
限不少擋路的,而不是巡航仔幻想的整路都是超速,只

Bimmer3698, 37F
有他們少數幾個是剛好在速限,超級乖寶寶這樣。難道

Bimmer3698, 38F
只有要求讓他低於速限開的是合理,而要求能達到速限

Bimmer3698, 39F
的都是不合理都是飆仔?

pippen2002, 40F
通通無速限不就好!多簡單! 起碼塞車少3成

Bimmer3698, 41F
不切實際的話就不用了,講這種話就跟自強隧道因為小

Bimmer3698, 42F
牛車禍就下修速限,然後馬上民怨調回來一樣,還是那

Bimmer3698, 43F
些嫌40太慢的又都是飆仔了?無速限,除非明訂不得佔

Bimmer3698, 44F
用內側,不然還不是一樣全線被慢車佔?而且自由車流

Bimmer3698, 45F
就那樣,多數人就是大概開到一個速度就會開始在那個

Bimmer3698, 46F
範圍,不敢快的你給他無上限他一樣不敢快,但台灣最

Bimmer3698, 47F
大問題是的是過慢還堅持佔用每一條線。

sazabijiang, 48F
台灣連重機都不讓上國道了,還期望取消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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