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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178則留言,96人參與討論
推噓79 ( 85687 )
謝謝各位鄉民大大的推文或回文 不論是給我鼓勵的推文,抑或是提出不以為然的看法,我都萬分感謝 因為於公來說,我希望能增加討論度,讓大家更了解買中古車要注意的地方 於私方面,各位的反饋也讓我思考我在事件中是否有要改進的地方 讓我在以後的處事能更圓融、更謹慎 我尤其要感謝發文『翻譯』判決書的大大以及在底下補強說明的各位 讓我了解我在案件中準備不充足的地方 也解釋了法官的判決並無出格之處 (雖然我還是不了解,為什麼書明更換『良好電瓶』 且自承給予的電瓶壽命將盡不算證據就是了) 我在這篇文章中對法官的態度的確不友善 但因為下面有些推文對法官有些批評 所以我決定不修文,以免讓別人以為是他們擅自批評法官 我這邊要對法官表示歉意 至於劉老闆? 抱歉,我還是要說:「宜竣?啊就無良商家啊......」 作者: dontbirdme (披著狼皮的羊) 看板: car 標題: Re: [心得] 我在[三峽/板橋] 宜竣中古車行的消費經驗 時間: Mon Jun 13 22:20:47 2022 各位關注過宜竣汽車事件的鄉民們好,很久沒有發表過文章了, 這次上來是更新民事法庭的判決結果,也可能是最終章了。 嗯,很意外也不意外的,我對宜竣的民事求償判決是:原告之訴駁回。 意外的是,宜竣自己都承認電池一般壽命為兩年,但給我的電池是已使用五年; 以及給我的車子起始就車身過低了,卻依舊求償無門。 不意外的是,翻到承審法官欄後看到的名字是大名鼎鼎的:李昭融法官大人。 (耳邊侏儸紀公園的BGM響起......) PS. 這位法官的成名作大家可以自行google,這邊就不多說了。 以下是我的判決書: https://i.imgur.com/Kh8tYp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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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yLTHPS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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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上次刑事庭PO文後又經歷了不少事, 有我控告劉老闆的刑事案件不起訴、 (一樣是因為毀謗證據不足,無法確定當事人毀謗的是我) 民事調解庭、民事庭第一次開庭、民事庭第二次開庭、民事庭第三次開庭。 但自從上次劉老闆在法庭『無線上網』後,他應該完全了解自己的諧星體質, 之後的民事庭就不再自己出席了,委託別人開庭,也就沒這麼多笑料可以提供, 所以我就沒有PO文,以下簡單補述流程,因為像流水帳有點無聊,請見諒。 去年11/19調解庭,我到場才發現開心果劉老闆沒有親到,委託了另一位林先生: (以下對話都只是大概,非原話) 林:我是宜竣商行的同業,今天劉老闆委託我來調解。 我站在第三方的立場,說一句公道話。 基本上呢X先生對這件事情很生氣我都可以了解, 但我們不談這件事情的之前、跟現在.... (繞了一大堆我聽不懂的話,聽得很不耐煩) 我們這邊可以給予賠償金五千... 我:不可能(插話,因為繞圈圈的話實在聽得很累) 首先劉老闆找高價的中古代辦黃牛,這邊大概就溢收五千。 答應更換全新電瓶但給了使用五年的待報廢電池, 使我在高架道路拋錨維修就花費一萬, 加上劉老闆由黃牛辦理過戶時驗車會過, 但實際上我驗車卻不能通過,我為了驗車通過改高車身又花了一萬。 這邊最基本的就花了兩萬五,加上劉老闆對我的刑事告訴, 讓我多次開庭、送件等請假四五次, 我一日工資3000元,這邊就又損失了一萬五。 然後劉老闆說只要賠償我五千? 而且基本上你替被告出席調解,就已經不是什麼『第三方立場』了。 調:兩邊共識差太多了,那我看也不必再送下一次調解,再來就直接開庭了。 今年01/14第一次民事庭,依舊是林先生到席。 法:你是宜竣商行的什麼人? 林:我是宜竣的經理...(OS. 上次不是說同業嗎?生意人說話就是......) .....再來是法官詢問我求償的金額明細,大致跟上面相符, 只是多了保固折現 (因為劉老闆在PCHOME廣告聲明有保固但實際上未給予保固,我主張應折現) 及因劉老闆在Google評論的毀謗賠償。 今天只有針對這些文件的確認就敲定下次再開庭的時間,花了可能沒有十分鐘。 唯一讓我比較敏感的是, 法官提到車子的用語是『這台小小的March』,讓人感覺不是很舒服。 再來是03/04第二次民事庭。 法:你們沒有調解的可能嗎? 林:我們可以賠償五千元。 法:這樣可以嗎?(問我) 我:我請假損失就不止五千,怎麼可能答應。 法:那我們就來審理。被告你們有說過要更換新電瓶嗎? 林:有啊...(這邊被告有承認了) 法:你們契約書寫的是『良好電瓶』。結果你們換給人五年的電瓶? 電瓶的壽命有多久? 林:一般是兩到三年,我個人使用經驗是可能可以到四年。 (這不等於承認『非良好電瓶』嗎?) .....(再來是討論電瓶壽命) 法:可是問題是你換給他的是五年電瓶? 林:這都是耗材,當初他可以開走,再來有問題不關我們事。 我:法官,我車開了兩個月電瓶就出問題。 電瓶有問題不代表車會馬上掛掉不能開,我相信開過車的都知道。 法:你不知道買中古車有風險? 所以原告表示出問題花了一萬多要你賠(指林先生),你有辦法? 林:沒辦法。 法:還有你超收過戶費5200,你有多收?你找代辦有跟他講? 我:沒有。 林:我們有告訴他。 我:首先對方沒有告知我要找代辦,而且我查代辦行情也都在一千多元, 但對方跟我收取非常多費用。 法:所以你們每項代辦都要一個錢喔?有沒有偏高?(看收據) 林:如果過戶只要一千塊,那我以後都給他辦好了。 法:所以原告主張被告趁原告輕率急迫無經驗,付了這筆錢,要求返還。是這樣嗎? 我:是。 法:你哪有急迫輕率無經驗? 我:他當場就要收啊! 沒人跟我說過找代辦,然後他過戶完就拿一張收據跟我要錢交車。 我事後查覺得這樣有問題。 法:所以這樣是急迫輕率無經驗? 我:我覺得是。 法:這樣對嗎? (沒人回話,一陣沉默) 法:還有被告你的車子一開始過戶驗車可以過,之後怎麼又有問題?車身過低? 林:如果有瑕疵當初就過不了啊... 法:可是他110年2月驗車不過?這在你買車後多久? 我:這在我買車後半年。 林:這都過了半年了,中間有沒什麼問題我不清楚。 我:我看能否找到這輛車子的原始廣告照片,可以證明車身一開始就這麼低。 法:你(指我)知道驗車不過不能過戶嗎? 我:我知道。但他們找的黃牛驗車就是能過,所以我懷疑因為他們超收過戶費, 高額找代辦才能通過,然後變成我要負責車身過低的問題。 法:那原告你要舉證啊...唉唷怎麼買個小車子小March也這麼多問題! (又一次『小March』, 讓人忍不住聯想起法官的名言『一件小小的租賃你們要來多久?』) 那你車子後來驗車有過嗎? 我:我換了新的避震器才能通過。 法:車子都交給你半年了你才提出問題?你要從速檢查啊! 我:車子就半年才要定檢啊!之前你要我去哪檢查? 我沒事不會去檢查啊!(法官是不知道什麼叫『汽車定檢』嗎?) 法:然後你說被告說你恐嚇取財網路霸凌? 我:是。我在網路PO文說出跟宜竣車行的交易經過,劉先生就在Google評論毀謗我。 法:所以你們說的仙人跳、恐嚇取財、網路霸凌是針對原告嗎? 林:是。(這邊又算承認嗎?) 法:蛤!所以你們真的是在講他啊? (法官對狀況並不清楚,問了很久才搞懂是我在PTT PO文, 然後劉老闆在Google評論留言,然後我們互訴毀謗皆不起訴的歷史) 法:所以劉冠智跟宜竣車行什麼關係? 我(OS):你真的有在看案子嗎......? 法:沒關係我們再改期好了。 再來04/12最後一次開庭。 法:所以原告你要說的都是如書狀講的? 我:是的。因為被告上次說我可能自己有改車子, 所以我附上最早的車子廣告,註明車身一開始就過低。 法:所以林先生你們交給陳先生的車子本來就比常車為低? 林:我們交給他的就是這樣。 法:另外附上這篇PTT文是? 我:這就是我在PTT的PO文,才引來劉先生在Google評論說我仙人跳、恐嚇取財等。 林:這個他們兩個互告都不起訴處分。 法:所以劉老闆回文是要澄清事實還是要毀謗原告的名譽? (還幫對方想好怎麼回答?) 林:澄清事實。 法:所以你們想提的都提出了嗎?都沒有就宣告辯論終結了喔。 多次開庭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後來就是判決了。 我不是法律人,沒有高深的法律素養,對法官提出的駁回理由一知半解。 我只知道,如果一般的案子,也許可以就如法官大人所說的『依中古車慣例』; 但這件案子裡,宜竣商行首先沒有履行契約書上的『更換良好電瓶』, 在法庭上的答辯也多次承認了其錯誤,法官卻完全沒有採用, 反而採用了我看都沒看過的『中古車大聯盟制式契約』,這點實在讓我完全不了解。 如果開庭詰問的內容完全沒有要採用,那我不知道讓我們上法庭辯難是在耍猴戲嗎? 總之我對這次的判決結果十分失望。 法院哪怕只是要求對方賠償一千元兩千元最基本的電瓶賠償費, 我也會覺得法院是可以保障消費者的。 今天連店家白紙黑字寫的承諾沒有做到都無法為消費者伸張, 那我不知道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我不知道今天這判決如果不是這位公正『李姓』的法官審判是否會有一樣的結果, 但一個『小小的March』案子就花了快兩年也實在讓我累了。 離提出異議的DeadLine已經剩沒幾天,而我還無法決斷是否繼續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4.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55130053.A.86D.html

178 則留言

Ginpunch, 1F
這件事告訴我們想告贏 律師費不能省

allenjazz, 2F
推原po

yeunong, 3F
推小施不是沒有原因的,沒良心的二手車商真的很糟糕

Ginpunch, 4F
你一樣自訟的話 結果應該一樣ㄅ

SnoopyBiBi, 5F
辛苦了...QQ

s3f4e9g6aa7, 6F

clark3530, 7F
恐龍法官 XXXX

dontbirdme, 8F
樓上太衝動了。要幫您洗掉嗎?

d8613518, 9F
沒記錯民事庭對己有利之證據要自行舉證,個人對法

d8613518, 10F
官這樣判不感意外

d8613518, 11F
補齊證據再上訴應該能贏才是

kotomi, 12F
我覺得主要原因是約定「現狀交車」,電瓶也在現狀內

kotomi, 13F
,贏面就小了,這點小施也有講到,有些同行都用這條

kotomi, 14F
規避

clark3530, 15F
不能推恐龍法官還是XXXX??? 幫我挑一個洗吧
※ 編輯: dontbirdme (58.114.4.152 臺灣), 06/13/2022 22:53:22

edwardhsu, 16F
鄉民與你同在! 賺黑心錢子孫沒屁眼

yesyesyesyes, 17F
中古車就是現況交車,而且你要負起舉證責任

dontbirdme, 18F
現況交車我懂。但白紙黑字的良好電瓶可以賴掉讓我不

dontbirdme, 19F

aristone, 20F
這就是小施的可貴之處

aristone, 21F
抹除良心同流合污,賺錢多快呀

aristone, 22F
但他選擇了比較難的一條路徑。

fenderrb, 23F
為了三千塊的電瓶和看一眼就知道的降車身

fenderrb, 24F
打民事刑事官司搞兩年.....你真的很有空

brucielu95, 25F
嘻嘻 落後國家對這種劣跡司法人員根本沒有汰除管道

brucielu95, 26F
不意外21世紀還玩得像清朝縣官判案一樣屎

YCL13, 27F
最近正在上演侏羅紀世界,原PO去看了呀XD

hank12332, 28F
真的很糟糕欸...法官是開庭前才看資料的嗎?

smallGGgirl, 29F
法官的良心就跟中古車商的差不多 當然判你輸啊

aristone, 30F
XD

sunlin18, 31F
辛苦了,感謝分享

kito711, 32F
辛苦了,中古真的還是找小施吧

polestar0505, 33F
台灣很多生意人沒良心的垃圾一堆

MK47, 34F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沒事真的別買中古車 一定要買也

MK47, 35F
只能選名氣大的店 會比較愛惜羽毛

ayumiowen, 36F
你真的衰..

imunique0606, 37F
下次存錢買新車吧 我這輩子是不可能給二手車商賺的

yen0829, 38F
辛苦了,這年頭有良心的店家真的不多了

about19, 39F
辛苦了 也累了

eipduolc, 169F
驗車那邊真的是敗筆

eipduolc, 170F
然後我是勸你工資3000以後買新車就好

eipduolc, 171F
車行不怕告的原因就是因為契約都是兩方打好的

eipduolc, 172F
都先合一次法了,後面才要再舉證真的難如登天

xhung, 173F
好扯......

followaymis, 174F
法官實在是xxx
※ 編輯: dontbirdme (58.114.4.152 臺灣), 06/14/2022 22:02:01

hillpenny, 175F
都影響車商商譽造成的損失應該早就超過你要訴求的

hillpenny, 176F
金額了,還要帶風向訴諸司法不公

aofm, 177F
知道我是先知了吧!一堆87

dontbirdme, 178F
車商的商譽是他自己擺在地上踩的,不是我影響的

aofm, 179F
Who care?沒遇過這麼無聊的,店家真雖小

XXPLUS, 180F
所以法官幫業者省了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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