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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北車禍特斯拉失控波及路人 1女童當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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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01-21 00:35:00
留言59則留言,32人參與討論
推噓16 ( 19337 )
準備考汽車駕照的我,未看推文、先看影片的想法: 1.行人不應該這樣過馬路,根本沒有行人穿越線 2.tesla遠方看到人在安全島就應該先減速,而且地上有黃色網狀線,也應該注意有無車 子出入,也需要減速 3.銀色車好像沒打方向燈就大探頭(?),而且看到左方有快速的直行車竟然還照開未禮讓 4.Tesla看到銀色車了依然不減速? 5.Tesla為了閃銀色撞上安全島,犧牲女童QQ 嚴格來說三方都有錯,但責任銀色車>telsa>行人。 以上的觀念能否通過駕照的路考考試>< 謝謝 (已修正Tesla拼字) ※ 引述《Seattle995 (995)》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296663 : 原文內容:新北市蘆洲區今天上午10時許發生重大車禍,2輛車在環堤大道與永樂街口 相? : 當場失控衝向路旁,波及多名路人,其中1名10歲女童因傷勢嚴重,當場失去呼吸心跳 : 目前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急救中,警方目前已趕抵現場處理事故現場。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另外民視新聞直播也有巷口監視器畫面, : 銀色 grunder 緩緩駛出,特斯拉從內線直行被側撞, : 波及分隔島缺口要過馬路的女童 (已 RIP).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67.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79413221.A.F15.html

59 則留言

HeroFun, 1F
哈哈我也剛發剛好跟我不同意見xd

domago, 2F
路權是直行車的 但不代表路口可以不減速

lb00202549, 3F
謝謝樓上,我覺得分別只是60/40或55/45的責任差別?

lb00202549, 4F
指一樓

HeroFun, 5F
我覺得肇責佔比真的很難說,之前遇到事故問做筆錄的

HeroFun, 6F
員警,他說連他們都無法確定交通裁決處到底會怎麼判

HeroFun, 7F

ppp001, 8F
如果送車鑑,銀車應該是肇事主因,其餘二者為次因

domago, 9F
google 肇責分攤處理原則

domago, 10F
過失致死已是刑法範疇 不適用肇責比例

tony123930, 11F
是tesla....

RS512, 12F
主因銀車+1

wetor, 13F
好奇會怎麼判,兩車都逃不掉才是

Jacky4939112, 14F
是被銀車撞上安全島,而不是為了閃銀車才撞上

Jacky4939112, 15F
兩個撞法差很大

MUMUKON, 16F
無法舉證特超速 銀車10-0 或7-3

poco0960, 17F
路口燈號當時狀態是怎樣?

MUMUKON, 18F
有辦法舉證7-3 或55

bkebke, 19F
銀車那邊應該是沒號誌的

lin900117, 20F
無號誌路口,銀車未停但有減速再開出,特未減速(是

lin900117, 21F
否超速待確認)。個人覺得特肇責會比較大,有超速會

lin900117, 22F
更多

lin900117, 23F
而且特是不是還有變換車道?不曉得會不會影響比例分

lin900117, 24F

zx2767842, 25F
telsa是什麼

Seattle995, 26F
特爾莎

orange90897, 27F
好好拚好英文字很難嗎

ian41360, 28F
銀色車看起來也賠不起啦

henrk, 29F
全世界的行人都會這樣過馬路的,問題只有那個銀色車

petitebabe, 30F
最好全世界行人都會這樣過馬路

joshau, 31F
看特斯拉車主的開車法,肯定是平常都不讓路人的

rolandyu, 32F
網狀線過馬路不說全世界,台灣基本都這樣吧

TokyoHard, 33F
台灣基本上一定都73跑不掉

s094155, 34F
elsa的姐姐 telsa??

poi96300, 35F
這影片 特鐵定吃7成以上責任 飆仔在鑽啊

imsulabe, 36F

imsulabe, 37F
沒去研究那邊的狀況,但是行人不是只能走斑馬線

bitlife, 38F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 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

bitlife, 39F
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

bitlife, 40F
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

bitlife, 41F
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

bitlife, 42F
通過。

bitlife, 43F
雖然行人在附近1百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時必須走行人

bitlife, 44F
穿越道,但是在文叉路口有行人,車子還是要讓

bitlife, 45F
新聞中警方說暫時認為行人無肇責,可能附近百米內無

bitlife, 46F
行人穿越道

buster520798, 47F
這時候如果有車內行車記錄器,裁決處受理嗎?還是會

buster520798, 48F
針對一般道路的監視器來判定呢?

buster520798, 49F
補推

t20000911, 50F
b大 原文底下有人截街景圖 不遠處就有紅綠燈斑馬線

s605171995, 51F
路口周邊100公尺內無行人穿越線,依規定行人可穿越

s605171995, 52F
入口,駕照你還是別考了吧

yashiro, 53F
三菱絕對肇責最重不要懷疑
※ 編輯: lb00202549 (223.136.67.147 臺灣), 01/19/2020 17:19:16

VICGecko, 54F
行人該不該走這裡也可以討論一下,因為雖然沒有行人

VICGecko, 55F
穿越道但是分隔島有人行的空間。行人一家無敵斜切,

VICGecko, 56F
如果走L型至少還有分隔島的保護

ireman, 57F
為什麼台灣駕照沒有考時事題目或是看車禍影片考試

ireman, 58F
,整天考那些死東西

cuteneo, 59F
我看法跟你差不多 銀色車錯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