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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世] 與12歲幼女嘗禁果 男大生判刑兩年
我國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也就是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
所以重點是男方事發時是18歲以下,而且是合意,因此適用這條規定
PS:亮黃是我沒想到居然還有人不清楚「未滿」跟「以下」的差異
※
引述《bamama56 (bamama)》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42374
: 標題我隨便下的
: 新竹18歲王姓大學生在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幼女小美(化名)後,
: 多次前往她家床戰,事後還叫小美自拍自慰影片,
: 新竹地院依姦淫幼女等罪判刑2年,王男求學路勢必因此中斷。
: 法官調查,前年7月王男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小美,
: 交往3個月後,就前往小美家中發生關係。接著又連續到她家床戰3次。
: 去年2月,小美以手機自拍裸胸與下體,並自慰給王男看。
: 法官發現,二人感情融洽,小美並無不悅或反對之意,
: 且王男傳「等等起來聽你玩穴穴、身材真棒、好想幹」「看我多愛你」
: 小美回傳「超愛你的」多是情侶親密曖昧言語。
: 法官考量王男明知小美為12歲幼女,對於性與身體自主能力與判斷能力均未成熟,
: 思慮也未周詳,竟為滿足個人私慾,多次與幼女性交,
: 又讓小美拍自慰、私密照供其觀覽,
: 考量二人在交往期間除性慾外,並無其他惡劣動機,
: 最後依姦淫幼女罪、猥褻幼女罪以及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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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愛所以2年?
: 你各位跟二次元能算真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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