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C_Chat
標題

Re: [閒聊] 在臺灣要抓到夜神月困難嗎?

最新2024-03-20 23:40:00
留言57則留言,26人參與討論
推噓26 ( 26031 )
※ 引述《pp771017 (技高一籌)》之銘言: : 死亡筆記裡面最終是夜神月輸了 : 雖然過程雙方也都有一些漏洞 : 但終究是警方獲勝 : 如果死亡筆記本劇情在臺灣 : 夜神月抓得到嗎? : 警方(X) 偵探(O) 如果是要用合法途徑基本上抓不到夜神月。 即使是漫畫裡L/N 他們基本上取證手法都不是合法的 比如說提出的在家裡裝監視器的劇情就被吐槽過了只要一被發現最輕的被革職處分 就不說四葉事件中L還用找人闖空門的非法行為還有傑邦尼到銀行偷筆記本....etc 最後也不是警方獲勝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0.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10895549.A.0E0.html

Re: 回文串

57 則留言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37.210.94 臺灣), 03/20/2024 08:47:09

linfon00, 1F
台灣法律有承認超能力殺人這件事嗎?

linfon00, 2F
抓到了能怎麼樣

hank81177, 3F
要怎麼證明死筆殺人的因果關係?又不可能真的拿人實驗

ChHChen, 4F
台灣的殺人罪寫的很簡要,就是「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

ChHChen, 5F
刑或10年以上......」,所以檢方只要能證明人是他殺的,

ChHChen, 6F
任何手法都是承認的
你要證明這個死亡筆記是真的有殺人能力。僅只是上面名單符合死亡名單是不夠的 在劇中還要特別去找死刑犯做司法交易,這點我記得以前就有人吐槽過了 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37.210.94 臺灣), 03/20/2024 08:56:47

karta273745, 7F
光是證明的步驟 要讓人信服 很難吧

verdandy, 8F
問題就是要檢方要如何證明,舉其他例子像是下咒殺人

iam0718, 9F
台灣法律曾經有把養小鬼搬上檯面的
然後最後也是無罪釋放。

verdandy, 10F
法官就不會鳥你吧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37.210.94 臺灣), 03/20/2024 08:57:33

verdandy, 11F
詳細希望養小鬼判例
你把養小鬼這google就很多新聞了。最後全數無罪還獲得冤罪賠償

roea68roea68, 12F
證明不是重點啊 國家能真的抓到人要他死就死

roea68roea68, 13F
問題是有沒有能力抓到 台灣可能是沒有
你如果要說正當的司法管道基本夜神月是無罪。 如果你要說不是正當管道私下處理就是死路一條。 劇中就告訴你了,無論L還是N都是私下處理
※ 編輯: HarunoYukino (114.37.210.94 臺灣), 03/20/2024 09:02:38

verdandy, 14F
查了一下,第一個搬養小鬼的檢方還被法界嘲笑XD

hank81177, 15F
本來就連起訴都不應該,沒被法官噴已經很好了

ianlin1216, 16F
法官:沒證據你也敢送件,幹!!

tim111444, 17F
定殺人罪不是只有行為事實 還要主觀犯意阿 我只是把名

tim111444, 18F
字寫上去 你怎麼證明前後因果關係 就算可以證明 我裝

tim111444, 19F
傻到底 你怎麼推斷我知道寫名字的這個動作會造成別人

tim111444, 20F
死亡而且不違反我行為的本意 不然最多過失殺人 兩年以

tim111444, 21F
下 夜神月從頭到尾就是法律不可能制裁的罪犯

tim111444, 22F
更正一下 過失致死

moonlind, 23F
其實死筆走到最後根本就是L(&N)跟夜神月的私人恩怨

moonlind, 24F
所有使用的手段 國家根本不會幫也不敢幫

memory1024, 25F
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沒有證據效力,最後只能不起訴

moonlind, 26F
那一群調查小組實際上就是辭去警察 去被L(&N)雇用而已

pshuang, 27F
不是啊 幹嘛抓啊?

pleaseask, 28F
「一般人不可能相信在筆記本上寫名字就可以殺人這件事

pleaseask, 29F
情,所以被告是思覺失調,無罪釋放」

jeffbear79, 30F
要是真的抓到夜神月,也取得死筆。不如直接寫夜神月的

jeffbear79, 31F
名字,要是夜神月真的死了,警界也能反過來主張

jeffbear79, 32F
他的死跟我們無關。法律途徑無法解決沒關係,用魔法

jeffbear79, 33F
對抗魔法就好了

kirbycopy, 34F
台灣犯人臉和名字都馬賽克 有死神眼也沒用

linfon00, 35F
現代肉搜這麼發達...要有完整人臉不是什麼大問題

phantomzwei, 36F
L那種取證方式才該第一時間抓起來

Jin63916, 37F
是嗎,我好像還沒看到殺人國中生和TSJ的臉

iam0718, 38F
你加的群組太少啦 不過看到臉也沒啥意義就是

lightdogs, 39F
抓不到 光把死刑犯推上去當主播就會被幹醮到死

newtypeL9, 40F
不能證明的話,就跟L講的一樣,寫上夜神月的名字就好

newtypeL9, 41F
啦,反正沒辦法證明因果關係嘛

saviora, 42F
非宗教國家都很難判超能力殺人吧

EmiyaPants, 43F
沒辦法判斷因果關係,連起訴都不會吧...法律是不承認

EmiyaPants, 44F
怪力亂神的

saviora, 45F
不過判決歸判決 這些國家的情報單位一定會有精彩的研究

ihero, 46F
那是審判

ihero, 47F
問題是偵查階段都不一定抓得到

astinky, 48F
不講證據只是要夜神月死的話用刀用槍都行,何必要筆記本

hanavvv, 49F
怎麼都在聊抓到怎麼定罪 是在講抓不抓得到月 管他合法非

hanavvv, 50F
法 定罪不定罪

linfon00, 51F
你不講證據怎麼去抓他呢?

linfon00, 52F
沒有證據 你要用超能殺人現行犯抓他嗎?

lancelot123, 53F
25樓根本就不懂,刑訴158-4去讀讀。基本上死這麼多人

lancelot123, 54F
的案件,就算違反取證,考量公共利益還是可以判有罪

lancelot123, 55F
。台灣沒有毒樹果實原則

saviora, 56F
台灣是要問因果 有毒的部分還是不能吃

LDY97, 57F
說不定現在已經有了 只是死因都寫車禍 量太多了 沒人注意

HarunoYukino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問題] 對岸的ML文化是否不太健康
※ 引述《Mayfly (Baccano)》之銘言: : 看到有人認為「女玩家XXN也幹了很噁心的事情,污染社區,所以他們這樣剛好反擊而 已? : 」 : 啊對,我因為XXN和女拳分子幹的事情而討厭她們,所以現在有另一群人幹同樣的事情 ,?
Re: [閒聊] 讓九歲的小孩上戰場有可能嗎?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銘言: : 貴族轉生靠鑑定 : 的雷 : . : . : . : 沒記錯主角現在是九歲 : 然後老爸病倒要率兵出戰 : 九歲欸 九歲換算成現在大概是國小三年級 : 你裝
Re: [討論] 志志雄那艘破船做得到弱肉強食?
※ 引述《sakurammsrx (+9肥宅算盤子)》之銘言: : 不過回到志志雄,這傢伙就瘋子而已,沒什麼建設性,我覺得他嘴巴講講幹話其實從頭到尾 : 就是個反社會的瘋子,真的靠他那一套能治天下 : 那攘夷志士那些瘋狗早就贏了,尤其最近玩
[閒聊] PVP是不是手遊的財富密碼?
因為PVE受限於抽卡問題,導致不能做得很難。 做得很難會不少人怒批"騙課"然後揚言退坑。 PVP基本上就會變成軍備競賽:要先抽卡抽到滿這樣開局才會碾壓對方無限循環 廠商也會把角色越做越強,就會形成"本月不抽告別
[閒聊] 辟邪劍譜放到現在算不算是歧視?
辟邪劍譜的設定: 有雞雞的修練此功必定會慾火焚身,最終走火入魔而死 所以開頭就是:欲練此功,需先自宮 放到現代來看,算不算是歧視?
[閒聊] 為什麼咪子不會被社死?
水母最新雷 「偶像」不是最忌諱扯到戀人嗎? 咪子不但結婚了,還有小孩 這對偶像粉來說應該是ng中的ng,被人捅死也不意外(比如說某傳奇偶像就被捅死) 最後能安全下莊是不是很童話故事?
Re: [三國] 轉生漢獻帝該如何扭轉?
※ 引述《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之銘言: : 2. 曹操 : 史實劇本 : 名義上的漢室忠臣就算想讓獻帝掌權 : 手上沒兵權頂多玩暗殺 小規模造反 : 把曹操宰了也未必能達成目標 : 3. 劉表 : 勉強列進去,有機會的時間
更多 HarunoYukino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