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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咒術迴戰244情報(無圖)
原文恕刪
剛看完生肉,用小弟粗淺的理解簡單說明一下目前的狀況:(手機排版請見諒)
一開始眾人在討論如果五条輸給宿儺的話要怎麼辦,鹿紫雲說那就是總力戰,他第一個上
,日車表示如果鹿紫雲輸了,他就上場,用他的術式來沒收宿儺的術式,如果能取得死刑
判決的話,就能用處刑人之劍跟宿儺戰鬥。但日車的領域無法指定起訴內容,整合目前的
情報,宿儺在高中、少年院、涉谷三次替換的時間中,有多個傷害、殺人未遂、殺人既遂
、放火罪的行為,而奪取伏黑的肉體後也有多次傷害、殺人跟毀損屍體等數個行為,在日
本殺人罪的量刑如果殺1人大多判10~15年、2人的話判無期或死刑,殺三人以上基本是死
刑,而考量到宿儺行為的殘虐性以及對於社會影響重大,不可能有讓其更生的選項(簡單
講就是無教化可能啦),依照永山基準(有興趣可以自己去google)死刑會是最基本的裁
判結果。
這時候我們的日下部老師又點出重點啦,因為日車的術式中,法官是把各罪單獨拿出來審
,而宿儺的罪狀雖然罄竹難書,但其中確定可以判死的罪不到三成,日車也補充說明,還
要考量到刑法上罪數論中的吸收關係,若宿儺在涉谷的虐殺行為被術式以毀損罪或是侵入
建築物罪這種理應會被吸收的輕罪起訴,就難以取得死刑判決。
《這段感謝推文的as3366700大的推文指正,故修正如上,不好意思因為我的疏失造成很
多板友誤會QQ》
接著日車提出時效的問題,簡單來講就是:宿儺千年前犯的罪是否還在追訴期時效內,而
會被術式起訴?姑不論日本在2010年修法將殺人罪之追訴期廢除,在日本平安時代的養老
律令法體系也沒有時效的概念,而且犯人在國外的期間,時效會停止進行,這時秤說「如
果宿儺過去這千年所待的彼岸也算是國外的話…」,日車給予肯定答案並表示,由於「法
官」是其術式所設置的式神,所以只要日車覺得「並非不可能」的時候,「法官」也會有
相同想法。
日下部在此時作了總結,如果連宿儺千年前的罪都要算進來,那起訴後能判死刑的機率超
低,而虎杖便提出可以確實取得死刑判決的方法,就是「三審」,讓當時虎杖跟日車交手
的二審上訴,但日車表示其術式的一到三審起訴內容是隨機的,不過可以用「聲請再審」
的方式,以虎杖作為術式對象,重新審理已經確定的判決,將宿儺作為共同被告以相同罪
名續行審理並非不可能。
最後就接到宿儺跟虎杖同時受審的法庭畫面啦。
大致上是這樣,有很多想吐槽的地方就是了,不過借鑑一直以來都是把自己想用的概念隨
便理解、亂用,跟他計較合理性還有邏輯也很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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