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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依託答辯解除水桶公告

最新2023-11-12 03:36:00
留言58則留言,28人參與討論
推噓26 ( 27130 )
各位板友午安,原水桶公告:#1bJkS7YQ (C_Chat) ─────────────────── 違規人 :kekebunny 違規項目:4-1 違規文章:#1bFlumCQ (C_Chat) 檢舉文章:#1bFmph1d (C_ChatBM) 罰則 :水桶 3 日+刪文 違規事證: z-1-19-6-11-1-1147 ─────────────────── 經 #1bFmph1d (C_ChatBM)檢舉案,板主群依檢舉事證和被檢舉人無答辯認定違反4-1 經被檢舉人申訴 #1bJpSjMY (C_ChatBM) "規則怪談"為有創作者在YT和B站上上傳的動畫,具有ACG討論點,並不違反4-1 因此qqq3892005板主和AiOShi板主改判此案為無違規,並撤銷其水桶處分 11/11/2023 18:01:12 AiOShi 解除 kekebunny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3 天) 理由: #1bJpSjMY (C_ChatBM) 申訴撤除水桶 請板友被檢舉時盡量撥空到BM板檢舉文答辯,以利板主群判案,感謝配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94.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9697168.A.3AC.html

58 則留言

gwawa0617, 1F
[公告] 依託答辯解除水桶公告

songgood, 2F
規則怪談真的很有趣 讚

lucky0417, 3F
樓下依託答辯嗎

jeff666, 4F
這麼快就出來囉

anpinjou, 5F
誰 誰是依託答辯?

Lisanity, 6F
窩不知道 問五樓

Xpwa563704ju, 7F
依託答辯(一坨大便)

chang1248w, 8F
沒錯,幹他

spfy, 9F
答辯不能給個期限嗎 不然都等公告了才答辯不就故意亂版
通常4-1這種板主群都會等兩三天給被檢舉人解釋或補洽點 不會立即判 被檢舉人他是事後申訴不服判決 程序上也是沒什麼問題
※ 編輯: AiOShi (114.46.194.34 臺灣), 11/11/2023 18:12:58

Sessyoin, 10F

anpinjou, 11F
規則怪談老實說很有趣 中國網小很多人寫

songgood, 12F
規則怪談 最靠北的一句是 如果你有加特琳 可以無視規則

htps0763, 13F
看過幾部純列規則沒故事的,一堆人刷好恐怖但我根本ge

htps0763, 14F
t不到恐怖的點

songgood, 15F
前面是武力不夠很恐怖 後面根本比火力

pirrysal, 16F
那代表火力太充足讓你覺得不恐怖

teddy12114, 17F
有推薦的規則怪談嗎?目前只覺得動物園比較有印象

anumber, 18F
依託答辯

songgood, 19F
規則怪談系列之【員工守則 yt剛上這部 結局就有點呵呵

shirokase, 20F
不是,這等於告的沒查證,板務群你們自己也沒查證,上

shirokase, 21F
次那個宗教簽名檔的不就s板務還會跑去打電話問

shirokase, 22F
為何這個就直接判?

shirokase, 23F
看被告的補證,是隨便google關鍵字就出來的東西,這真

shirokase, 24F
的扯

tomalex, 25F
(′・ω・‵) 我們都是去看被檢舉的多能辯

jeff666, 26F
出桶後馬上繼續洗欸 真棒

qqq3892005, 27F
申訴文講了, “規則怪談”本身就是一個大分類。

qqq3892005, 28F
有一個動畫叫規則怪談,不代表被檢舉人就是指這個特

qqq3892005, 29F
定動畫而非泛稱。是被檢舉人需要說明他所指為何,而

qqq3892005, 30F
不是板主幫他預設盡量往無罪想

qqq3892005, 31F
檢舉人跟被檢舉人的權益是一樣的

qqq3892005, 32F
跟查證沒有任何關係

kaj1983, 33F
看來是很想被永桶XD

kaj1983, 34F
反正這種咖一定也有分身才敢如此囂張

tomalex, 35F
(′・ω・‵) 消極作為就黑單囉 越多人黑越好

starsheep013, 36F
答辯就是有疑慮時你要自己說明,而不是人家自己查

starsheep013, 37F
吧,又不是你請的律師

spfy, 38F
那ID本來就分身吧

sunshinecan, 39F
如果檢舉時證據不夠充足當然是無罪推定啊 不然隨便

sunshinecan, 40F
提個檢舉 就要被檢舉人去抗辯 然後還要板務想辦法查

sunshinecan, 41F
證定罪...? 板務能量有限 避免濫用檢舉才更重要

CactusFlower, 42F
那個ID意外嗎 長得那麼好記還整天不是廢文就是引戰

kekebunny, 43F
= =

tomalex, 44F
(′・ω・‵) 隨便搜就一整排巨人文

Koyomiiii, 45F
笑死 選板主就好好做啊 不然不要選啊

qqq3892005, 46F
就是好好做了才判決違規 並且在申訴文要求被檢舉人以

qqq3892005, 47F
後要補資訊到可辨識捏

qqq3892005, 48F
下次如果被檢舉人Po一模一樣的文 我一樣會判違規 除

qqq3892005, 49F
非他補資訊

Lisanity, 50F
3q板主的做法我認同 推

kekebunny, 51F
我也認同

darren2586, 52F
這也要檢討版主喔?

laugh8562, 53F
這id不就引戰仔嗎

frank860328, 54F
不愧是釣魚ID 比版主還懂版規

kirakilling7, 55F
很多答辯

Glitchmaster, 56F
檢合理 判違合理 桶合理 申訴合理 改判解桶合理 到

Glitchmaster, 57F
底有啥要檢討的

Glitchmaster, 58F
被檢人不想檢舉期間答辯無違想玩解桶是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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