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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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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版上的人能接受婚前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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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8-06 14:31:00
留言123則留言,72人參與討論
推噓52 ( 54267 )
看到版上最近對AA制 對金錢觀有很多討論 想知道 現在大家對婚前協議的接受度如何呢? 如果對方是有錢人 比方說是有錢人的千金帶了豐厚的嫁妝 或是男方是醫師等高收入者 但結婚前堅持要簽一份協議 內容是清楚規範萬一離婚時要如何分配財產 而且明確規定你分不到對方的錢 或者說分到的錢極有限 那大家會不會覺得這種劃清界線的做法傷感情呢? 畢竟正在考慮結婚的時候 也不會覺得自己會離婚吧? 所以先假定你的另一半真的很有錢 或至少比你有錢 比如是大老闆的千金或少爺這樣 卻明確要求要你簽婚前協議才嫁給你(或結婚) 請問你(妳)可以接受嗎? 大家怎麼看?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0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6609969.A.7DE.html

123 則留言

ives156, 1F
不能接受,要分這麼清,乾脆不要結

Ninboke, 2F
挺有趣的 還沒結婚先考慮離婚

f77928, 3F
台女:你這樣不愛我,你這樣假設是悲憤求偶焦慮的廢物,

f77928, 4F
我不愛錢但這樣分我乾脆不結

mermermer, 5F
科科,噁爛醜頭人又在地圖砲了,可憐吶

molamolajump, 6F
可以接受,前提是這份協議是公平的

molamolajump, 7F
那種獅子大開口什麼好處都要拿光光的就算了

molamolajump, 8F
連婚都不想結惹

JOYCE21, 9F
可以啊,分不到錢無所謂,不要離婚反而是我要花錢就行了

s952013, 10F
你也寫上你的要求啊

bbbing, 11F
男女有別,你應該可以懂的

kamelol, 12F
可以

kaki1231, 13F
這沒啥好問的吧 收入低的一定不會同意

ailio, 14F
只是分錢的話,我沒差耶,靠自己又不會怎樣,怕是有其他的

a123444556, 15F
如果協議上財產會分清楚不讓其中一方吃虧可以吧 離婚

a123444556, 16F
就夠傷感情了 還要搶對方的財產吃相不會太難看嗎 顆顆

bbbing, 17F
看這個"吃虧"怎麼認定啊,通常是覺得對方財產屬於自己的人

sinomin, 18F
可以接受啊。但是對方出軌而離婚就要另外算

kugyumayu, 19F
可以啊 順便寫一下結婚10 20 30週年甚至通關的獎勵

bndan, 20F
這要看要怎經營 = = 有些公司合夥也是分的清清楚楚..但好友

kugyumayu, 21F
建議直接內政部出個契約範本給大家參閱

bndan, 22F
關係不只變質還越來越好...

bndan, 23F
同理 家庭經營也可如此 通常是階級越近且越有餘裕的越有可

bndan, 24F
能走這套能更好的...

kevinmeng2, 25F
跟你未來老婆說,別想拿鄉民當擋箭牌

alin1028, 26F
百分百接受~而且會加註外遇賠償

a123444556, 27F
真的怕吃虧的直接簽約定分別財產制吧 收入差的那一方

a123444556, 28F
碰不到收入好的那一方財產 最多有小孩要合理出贍養費

TheColor, 29F
這樣講不夠細,要看因為什麼事情而離婚的

zoro178, 30F
這樣那些想靠跟有錢人結婚翻身、把對方財產納為己有的人

zoro178, 31F
,會氣的跳腳的,哈哈哈哈哈~~~

catycaty520, 32F
可以啊 但需要加一條偷吃劈腿罪證確鑿須淨身出戶賠償

catycaty520, 33F
精神損害

kamelol, 34F
婚姻很現實,通常弱勢的那方要妥協更多,隱性的成本跟犧

kamelol, 35F
牲的東西無法量化,時時刻刻都在衡量對方的價值,弱勢方

kamelol, 36F
沒有籌碼,一開始註定賠錢的買賣,傻子才做呢嘻嘻

catycaty520, 37F
沒加這條拒簽 就不必結了(所以假定有意思嗎?問真

catycaty520, 38F
實案例比較實際吧

kamelol, 39F
算計別人的財產,看得到吃不到,被扒個精光還沾沾自喜,

linlinjiang, 110F

GenYENID, 111F
我朋友已簽的婚前協議是離婚男生主動房車都歸她

hsiangyun, 112F
可以啊 不就分別財產制而已嗎

abby2007, 113F
你是不是想跟女友簽,可是網友願意簽又沒用,要你女友願

abby2007, 114F
意啊~

abby2007, 115F
如果能夠事先把離婚的分配跟小孩都寫明會很實用

hjo44, 116F
濃情蜜意要結婚,真的很難提出這個,但我覺得重要且實用!!

hjo44, 117F
可以提看看~

clamin, 118F
一樓完美示範

kawaiikaoru, 119F
會這樣做的人分明就是不夠愛而已 (還沒結婚就先想

kawaiikaoru, 120F
到離婚?)怎麼可能嫁娶

Armour13, 121F
蔡依琳的前男友不就因為這個沒結嗎

LuciusMalfoy, 122F
首先要找到一個很有錢的另一半

lessonone, 123F
財產好分,小孩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