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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家裡應該給生活費到什麼時候?
最近和女友偶然聊起這個話題,他覺得既然父母生下孩子就必須在出社會前給予一定生活
費,通常來說也就是大學畢業之前。
他覺得父母沒問過自己是否要被生下來,就必須承擔養到出社會的責任,以在外縣市念書
來說,一個月至少8000-10000合理。
我也在外縣市唸書,但覺得頂多給到大一大二就好,大三後就能夠靠自己生活,當然能偶
爾給一點點零用錢無妨,重點是不能過分依賴家裡經濟。況且我家庭又有一些特殊狀況,
雖然還是很難做到完全經濟獨立(保險、健保還是跟著家裡),不過生活上我盡量使用自
己賺的錢。
女友覺得我這樣因為擔心家裡因素而認為不需要生活費的想法不對,他們本來就該有這樣
的責任,必須無條件養到有穩定收入,就算家裡經濟有特殊原因也必須給足生活費。
我認同他們有養我的責任,但無法接受這樣的想法,最後也吵到不了了之,來版上詢問大
家的看法。
p.s. 本人算半進入社會,只差拿到畢業證書,女友大三也是有在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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