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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 朱宥勳:〈媽媽說我是假的〉倫理問題

最新2023-11-19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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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標題: [分享] 朱宥勳:〈媽媽說我是假的〉倫理問題 : 時間: Thu Nov 16 14:24:11 2023 : : https://www.facebook.com/chuck158207 : : *snip* : : 1.「代言弱勢」的倫理,「弱勢優先」的漏洞 : 首先,我們先來談談「代言跨性別」及其糾結:這其實源自於文學獎體制「弱勢優先」的傾 : 向。 : : *snip* : : 事實上,還真有這類案例。2012年,台灣文壇發生了著名的「神話不再」事件。當時,鍾怡 : 雯回憶自己擔任「時報文學獎」評審的經歷,他便曾質疑參賽者楊邦尼的身份真偽,要求報 : 社去電查核。然而,由於楊邦尼的作品涉及「同志」與「愛滋」兩大議題,如果核實真實性 : ,就等於逼迫作者雙重出櫃,於是此舉引起了更大的風暴。大致來說,當時的文學圈是不同 : 意鍾怡雯「查核作者身份」之舉的。 : *snip*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30.74.187 (日本)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700115853.A.5FA.html : *snip* : → st85148: 我昨天也有看陳宥任的那篇文章,也有人覺得潘要先為他的 11/17 14:12 : → st85148: 「不誠實」道歉才會有接下來的對話。不過看來圈內外看法 11/17 14:12 : → st85148: 大相逕庭,可能也只能停留在這個階段了。 11/17 14:12 版主規定要回文:P 先說個人感想,作者誠不誠實,根本跟作品文學性沒有關係! 以前有個出名的馬華散文作家叫鍾怡雯,她的介紹如下: 「在同一世代作家中,鍾怡雯是很特別的一位,除了她的馬華身分外, 她也是唯一一直鍾情於散文這種易寫而難工的文類的一位。她慣用詩化 的字句,恰如其分的修辭技巧,以及略帶小說架構的章法,展現散文的 意境韻味,並致力於風格的塑成。近年來,除了感性抒情的基調,更逐 漸添加議論層次。鍾怡雯和許多散文作家取材於自己生活經驗和體悟的 寫作方式不同,她坦承不喜歡讓散文正面洩漏真實的生命經驗,除了第 一本作品《河宴》有一些個人成長經驗外,之後的每一本散文都有一個 書寫主題。詩人余光中稱讚她的散文:「語言之美兼具流暢與細緻,筆 路由實入虛,從經驗中煉出哲學,她擁有金聖嘆所謂的才子獨具之慧眼 靈心,能從極微處去觀照娑婆世界;靈眼明察,又能夠靈手捕捉,以詩 的象喻生動地刻畫顯現。」 沒錯,她就是擅長虛構散文的名家。 但她2012年當文學獎評審時,散文獎決賽出線的是一位原住民和一位馬 華作家,文章都很出色,但他們懷疑出色文章可能是虛構的,於是打電 話問了兩人。原住民作家坦誠是虛構的,於是被無情淘汰。在保證電話 是秘密的狀況下,馬華作家說他的文章是真實的。 馬華作家楊邦尼的《毒藥》,講的是愛滋患者但僥倖獲得控制的心境。 鍾怡雯心理不信,兩年後她特別寫了篇文章大罵一頓,因為她沒聽說過 馬華老鄉哪個文學家得過愛滋,也不相信愛滋可以「痊癒」,所以她把 當年應該保密的電話內容公開出來,直陳楊邦尼當時對她們說謊。 「散文必須紀實!」這個虛擬散文大師說! 但很不幸,楊邦尼的事情是真的。這事在版上也討論過。 即使他不是真的,愛滋患者不能說謊嗎?你光是有膽子問出口,就已經 沒資格講什麼文學獎傾向「弱勢優先」。多諷刺啊。 然後一堆當時罵鍾怡雯的文人,現在又換了風向一起罵潘。 「雖然我們逼你出櫃了,但我心裏還是認定你說謊,即使我沒證據。」 從這些事可以看出,對鍾怡雯為首的許多文學大家而言, 什麼嘴上標準都只是隨波逐流而已。 當時鬧那麼大,文學獎風氣也沒什麼改變啊。 人成名後哪會因為吵吵架隨便改變自己,多失面子啊。 所以我說,只會是另一場茶壺的風暴,下個月就船過水無痕了。 頂多只能從維基查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25.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700241097.A.A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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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分享] 朱宥勳:〈媽媽說我是假的〉倫理問題
book11/18 01:11

32 則留言

※ 編輯: luciferii (1.163.125.83 臺灣), 11/18/2023 01:20:45

cowbaya, 1F
原來愛滋事件是真的啊

roamer1005, 2F
得愛滋的人不是寫作的人吧,也是代言問題

roamer1005, 3F
是真的但不是本人

st85148, 4F
這是不是又回到利用他人經驗虛構拿獎可不可行,畢竟

st85148, 5F
事端源於此。不過從後續聲明擠牙膏式的把吳孫和跨男友人

st85148, 6F
搬出來,我是會對他的說法存疑啦。

st85148, 7F
*(利用他人經驗的)虛構拿獎

Addidas, 8F
文學本身就是一種創作藝術 標明傳記或真實都有可能偽造了

luciferii, 9F
楊邦尼已經在電話中承認他是,不是代言

luciferii, 10F
只是那一點都不該是文學獎評分的標準。

luciferii, 11F
真的關懷「弱勢優先」,難道不是只看內容有沒有成功地

luciferii, 12F
突顯弱勢困境,達到為弱勢發聲的效果嗎?還是有規定只

luciferii, 13F
有弱勢可以為自己講話,其他作家不管你多有才華,都不

luciferii, 14F
能為弱勢發聲?

luciferii, 15F
這個「弱勢優先」的傾向演變,看來是想只鼓勵弱勢背景

luciferii, 16F
的作者,讓他們無論內容如何都先加分,那你乾脆報名時

luciferii, 17F
直接寫報名者是原住民加一成、同性跨性加五分,並出示

luciferii, 18F
相關證明文件。

castlewind, 19F
不就是因為評審之所好 於是參賽者虛以構之?

rainlover, 20F
朱以後題材都不準碰跟自身經歷不相關的

rainlover, 21F
誰準你代言的?弱不弱勢你說了算?

FeverPitch, 22F
潘如果不是投比賽 收錄在散文集 就不會鬧這麼大

nbaworf, 23F
同意樓上看法,發表選擇很多結果選了一個窩全台最受矚目

nbaworf, 24F
的文學獎,和潘後來的解釋對不上。

tinmar, 25F
聯合報似乎順勢取消比賽 改成文學大獎

tinmar, 26F
不過如果有人把親身經歷寫成小說 拿去比賽小說獎

tinmar, 27F
不知算不算違反小說獎虛構的特質

tinmar, 28F
因為親身經歷可以拿來比賽散文獎項

imagewind, 29F
不覺得很重要。

luciferii, 30F
「全台最受矚目」不就是他最應該首選發表的原因?

luciferii, 31F
如果這真是一個普羅標準,那怎麼會覺得自己發散文集就

luciferii, 32F
比較沒問題?所以單純就只是文學界一小群人自己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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