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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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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交通部的用路人屠殺

最新2024-04-16 01:15:00
留言499則留言,110人參與討論
推噓-118 ( 23141335 )
※ 引述《AreLies (AreL1e5)》之銘言: : 台灣交通正走向不可預期的深淵 這篇是用另一個角度試著解釋 : 在2024年3月 行政院正式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 : 正草案。 : 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 : 包括 :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 : 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 :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 : 前停車 :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 首先是違規並排停車 是長年以來造成騎士傷亡的一大原因 : 過去基本開放檢舉仍未有改善 違規並排停車導致車禍的主因在於騎士閃車而非直接撞到臨停車。 禁止臨停可以減少閃車的需求, 但代價是無法臨停。 假設現在開放臨停,那責任就在於閃車要小心 責任歸咎於誰這比較像是在爭路權 而現在臨停不得檢舉, 開車的人、商家、贏了一點。 : 也未有相關政策去解決違規停車的問題 : 而現在更是直接取消檢舉 並且要求違規不舉發 : 更是讓違規停車的現象更加猖狂 你希望這樣的停車被列為違規 不等於所有用路人都同意 就好比騎樓停車,對住戶、對機車騎士都是很方便的事 不是所有人都希望被限縮 不得舉發可視作一定程度上對這類行為的放寬 : 除此之外 機車用路人的不平等路權 : 內側仍禁行機車 普遍又另外設置外側慢車道 : 要求騎士靠右的狀況也未改善 : 但當所謂的不該存在的外側慢車道 : 實際上也只是汽車及職業駕駛的臨時停車場 : 絕對使機車用路人的用路權益更加絕望 世界有些城市直接全面禁止機車 台灣也有些路段全禁機車 這說穿了就是對於路權的認知 我理解機車族渴望延伸路權,就像重機一直想上國道 但同樣的其他用路人也渴望路權, 競爭總有輸贏,但非對錯。 不是一定要滿足哪個族群才叫真理。 : 這次修法邀請多達8個職業駕駛團體 : 但僅僅只有邀請4個路權團體參加 : 這個不平等協商 也實際是根本沒有要協商的意思 : 職業駕駛應該要因為自己是職業駕駛 : 去更加了解交通規則 並且遵守交通規則 : 但在台灣卻是完全相反 : 職業駕駛普遍不遵守法規 : 也常常聽到其他用路人抱怨職業駕駛違規情況時 : 反其道而行的去限縮檢舉 要求微罪不舉 我非職業駕駛,有騎車也有開車 個人體感最危險的是機車駕駛 鑽來鑽去、行駛內側車道、平行駕駛、窄路超車 龜速慢行於路中間、兒童坐前面、三貼、紅燈右轉 不讓前面轉彎車 (汽車因為體積通常不可能超越前方右轉車) 發車擦撞最多的是被機車撞到後照鏡!!!!!! 我也只是笑笑 很多情況如果要這麼硬,絕對大塞車 機車要鑽就鑽吧~ 放寬檢舉就是為了方便 但出事了按照規矩來 這樣也沒有不好, 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回到閃臨停車, 不要急,看好在閃,正常也不會車禍 只是會因為要在那邊等很不爽, 而這還是路權的問題。 : 也讓多數職業駕駛喊好 讓職業駕駛更有違規的本錢 : 這明顯是非常不公平且絕對錯誤的政策 職業駕駛用路時間長比較能反映用路狀況 然而,違規多數不是職業駕駛拉 臨停車多數都是ㄧ般民眾、消費者 (量體大麻) 機車只是體積小,違停不需要停在路上 你看飲料店前面沒畫停車格的,時不時都有機車停在那邊 : 2023/6/30上路的洗刷行人地獄的修法中 : 雖然包括限縮檢舉 但也增加多項違規的加重罰鍰及寄點 : 2024/3/7號的再次修法就是讓台灣用路環境 : 回到更不公平的用路人地獄 不公平??? 怎樣叫公平??? 車讓人公平, 人讓車就不公平嗎? 這樣永遠不會大家都覺得公平拉! 現實就是必須依據數據調整,得到整體化最大效益 這次的改變不能說絕對沒有問題 但個人覺得適度放寬的方向是對的 要那麼硬,別以為對行人就方便 一堆市場、夜市都要收了 比汽機車,行人划手機才是最多的 才罰300 : 而近日發生的基隆深夜火災 更加證明違規停車所導致傷亡情況的重要性 : 但別忘了 這次政院修法中也包含限縮違規停在消防栓週邊的檢舉 : 這也勢必造成未來消防救災的潛在問題 不能檢舉、但可以通報處裡 事實上通報處理的效果比檢舉好,可以拖吊就會來吊走了。 等檢舉,車都開走了。 這是習慣問題。 : 這次修法顯然只是替職業駕駛放行 : 並無也並未從任何其他人的人身安全的角度出發決策 這次修法顯然就是要放寬列管,而不是強化安全 但安全本來就不該沒節制的強化 而且你所謂的安全 到底是安全 還是 路權? : 這將使台灣交通環境更加一去不復返 : 所有正常用路人都將迎接長久的交通黑暗期 : 而台灣每年數千人的交通傷亡 也將持續並惡化 : 交通部無視其他用路人權益 只能說,你這樣的說法實在太過武斷 這是對用路權益的一次洗牌,肯定有利有弊 倘若整體加總的結果是利大於弊,就是成功 反之弊大於利就是失敗,要再調整。 若利大於弊, 而自己是在損失的那一邊 這種的喊不公平,其實就是自私而已 : 也是將其他用路人推向更危險的邊緣 : 交通部部長 王國材將是台灣新一任的殺人魔王 : 殺的是無辜用路人 殺的是台灣交通路權公平性 給你100分的安全 以及100分的塞車及不方便 我是不想要拉 舉個例子, 機車視為汽車,不得併行, 且應行駛於路中間像汽車一樣。 這樣超安全的 卻也超白癡的 如果你預期違規的數量會增加 那表示 至少這些人都是認同的。 如果你預期行人用手機罰責調到3000會被罵翻 那表示,真的安全不是沒有上限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64.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12634417.A.465.html

Re: 回文串

-118499
> Re: [閒聊] 交通部的用路人屠殺
biker04/09 11:46

499 則留言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64.31 臺灣), 04/09/2024 11:54:08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64.31 臺灣), 04/09/2024 11:57:13

kkes50717, 1F
但其實要是十字路口交叉路口停車的確會223.141.101.110

kkes50717, 2F
遮蔽視線,機車跟汽車至少都要開到路223.141.101.110

kkes50717, 3F
中間才看的到有沒有來車,這根本也是侵223.141.101.110

kkes50717, 4F
犯路權吧,停車一時爽,但後果是其他223.141.101.110

kkes50717, 5F
用路人承擔這是對的嗎?這跟公平沒關係223.141.101.110

kkes50717, 6F
,你開車沒停車位,結果你轉嫁危險到223.141.101.110

kkes50717, 7F
其他用路人223.141.101.110
首先這裡講的是 "臨時停車" 而非違規停車 碰到臨時停車有幾個選擇 1. 等一下 2. 繞過去,且為了避免視線受阻要開超過該車 1是不方便, 2是危險 有需求才會臨停, 滿足臨停需求會造成一些人不便。 不滿足臨停需求同樣會有人不便。 至於繞過前車才能看到轉彎方向來車, 講白了也是不方便而不是危險。 正常來說超過該車的視線就足以看清轉彎方向的車況了, 不需要開到路中間的程度阿。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64.31 臺灣), 04/09/2024 12:12:07

phoenixzro, 8F
最危險的是機車行駛內側車道118.165.3.167
這真的超危險的, 我騎機車根本不敢這樣 尤其是從內側車道超越前汽車 沒死真的汽車駕駛技術好,有在注意你 因為自己有開車了解, 所以騎車絕對不敢這樣

aeolus0829, 9F
樓上反串?59.126.254.234

tom4628, 10F
機車不是汽車 光體積就差多了36.232.8.183
是阿, 所以安全不要無限上綱 可以考量體積,也可以考量其他
※ 編輯: tequila997 (118.166.164.31 臺灣), 04/09/2024 12:14:37

loyal325, 11F
內側車道遠比外側安全,你覺得危險我只118.163.113.212

loyal325, 12F
能說你不會騎車118.163.113.212
開放了就沒那麼安全了 這其實回到安全 和 路權的比例原則問題 你想麻,慢車、腳踏車、甚至行人 多了就不安全了 而且,你的安全很可能也是建立在別人的不安全上

hookin, 13F
所以重點是方便就好嗎 XDD111.255.55.154
安全與方便之間要取得平衡

jsherryo, 14F
法規明訂禁止臨時停車的部分就是違規停125.227.199.252

jsherryo, 15F
125.227.199.252
這裡說的檢舉 看條文是臨時停車 臨時停車 不等於 停車

loyal325, 16F
開車怎麼開 騎車就怎麼騎,換了個車種118.163.113.212

loyal325, 17F
突然變危險 你邏輯跟同樣方式左轉 白牌118.163.113.212

loyal325, 18F
機車好危險紅黃牌就不危險一樣118.163.113.212
開車跟騎車當然不一樣啊 騎車要二段式轉,開車沒有 不太懂你邏輯, 不同東西怎麼可能一樣 那除非你想視而不見某些東西, 自助餐式討論法

kalapon, 19F
能理解,要是台灣機車按照日本那種排隊125.227.244.38

kalapon, 20F
等紅燈的習慣,不並排不超車,市區每個125.227.244.38

kalapon, 21F
路段大概一半以上的長度是機車125.227.244.38

nrsair, 22F
我看了什麼125.224.69.59

devan35783, 23F
說得很好,駕照剪掉,醫院掛號59.115.197.220

gldoetwecbb, 24F
照你這樣說 交通法規可以全廢了60.248.212.34
你好極端 是不是只能用這種極端條件才能支持你的論點?

lain2002, 25F
騎在外側突然遇到突出的違停才需要閃36.236.140.218

lain2002, 26F
如果停滿整排就直接騎內側不用閃來閃去36.236.140.218

kai0476, 27F
就既得利益者角度 開車較安全所以犧牲其118.168.31.12

kai0476, 28F
他人 大讓小小讓行基本都不懂118.168.31.12
我開車 也騎車 也走路 你怎知哪樣對我來說才是既得利益?

windsp0419, 29F
笑死 難怪台灣交通不會正常42.77.12.236
每個人對於正常的想像不一樣

q153999, 30F
笑死,機車騎內側車道怎麼了嗎? 速度提42.70.193.173

q153999, 31F
升起來,汽車能,機車為何不能?42.70.193.173
如果能保證不鑽的話, 好像問題也沒那麼大 但你不鑽的話, 機車很難騎進內側車道 機車切內側 跟 汽車切內側動作上差太多了

LFD, 32F
沒錯,當年開始推內側禁行機車跟兩段左轉,223.141.144.234

LFD, 33F
機車事故率就是翻倍成長,所以要把騎車環境223.141.144.234

LFD, 34F
變得更危險,才會凸顯汽車的安全223.141.144.234

yougenmi, 35F
認同223.143.228.239

yougenmi, 36F
真的覺得某些不能檢舉的違規223.143.228.239

yougenmi, 37F
嚴重到威脅生命安全223.143.228.239

yougenmi, 38F
可以提高罰則223.143.228.239

yougenmi, 39F
變相轉為能檢舉223.143.22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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