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biker
標題

[新聞] 騎士未手持手機傳訊息竟被開單處分? 警竟回:有疑慮自己去申訴

時間
最新2023-06-03 18:43:00
留言159則留言,61人參與討論
推噓37 ( 436110 )
1.媒體來源: 地球黃金線 2.記者署名: 編輯 李中豪 3.完整新聞標題: 騎士未手持手機傳訊息竟被開單處分? 警竟回:有疑慮自己去申訴 4.完整新聞內文: 眾所周知不論是騎車還是開車都不可以使用手機,因為這會導致駕駛人分心,增加車禍的 肇事機率,然而目前法規在駕駛人使用手機的規定上,還有模糊空間,因此經常造成警民 之間的衝突。日前就有位民眾被警察攔停,並詢問為何停等紅燈可以滑手機,原Po表示我 有使用手機架沒有手持,沒想到警方找使用手機架仍可開罰的新聞給民眾看,原Po不滿的 認為警方是以新聞作為依據開單,進一步確認是以哪條法律開單?卻看到警方以違反《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第1項的「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 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者」開立。 原Po不滿的認為自己沒有「手持」,沒想到警察表示有疑慮自己去申訴,並詢問網友這樣 開單是合理的嗎?部分網友認為原Po確實有使用手機的事實,但是法規上寫明要「手持」 才算,警方這樣開單比較不合理,並表示:「這樣外送員是不是都不用手機了?」、「法 規寫明要手持,你如果用手機架就不能開單,但還是不建議玩手機啦!」、「警察現在就 最會有問題去申訴這招,舉證麻煩的都是民眾…」、「雖然滑手機不對,但警方這樣開單 不合法,因為法規就說了要手持。」 仔細解讀法規可以知道,首先要以「手持方式」,並「使用手機、電腦或相似功能裝置」 ,還要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只要這三種都各有符合一 種要件違規即成立,代表這起事件中,如果沒有符合任一種要件,就與法規上的違規要件 不符,等同沒有違規事實。至於這次的案例中,原Po是使用手機架使用手機,警方根本不 可能有開立罰單的事實依據與法源,這樣開的的情況下還要民眾自行申訴,顯然把問題甩 給民眾。 雖然說原Po被開立罰單非常冤枉,畢竟沒有違規事實還要舉證自己沒有犯規確實麻煩,但 是開車或騎車還是不建議使用這些3C產品,除非需要看地圖或查詢路況,否則還是會有分 心的危險。話雖如此,也千萬不要以為裝上手機架之後就可以無限制的遊玩手機,法規是 一回事,隨時注意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的生命安全,才是身為合格駕駛所必備的技能。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cars.tvbs.com.tw/car-news/119952 6.心得及附註: 手機架確實有點遊走在法律邊緣 法規雖然那樣寫要手持才違法,不過使用手機卻是事實 可是在法律的文字遊戲中,又對這種行為無法可管 可能之後的修法要對文字上做一些調整 雖然對立法委員有點沒信心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1.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85512206.A.149.html

159 則留言

johnny9667, 1F
法律規定就是"手持" 警察亂開單不合理1.171.149.79

VL1003, 2F
這篇不就抄版上那篇的推文討論,連罰單都1.162.20.138

VL1003, 3F
同一張罰單。1.162.20.138

oollooll, 4F
法源就是要有手持才能開單 管你安不安1.200.35.198

oollooll, 5F
全 沒有手持 憑什麼開單1.200.35.198

VL1003, 6F
規定訂得很死,本來就不算什麼邊緣地帶。1.162.20.138

VL1003, 7F
所謂的模糊是那種翹牌的規定,後方可視這1.162.20.138

VL1003, 8F
種才叫模糊,因為這太主觀了,手持很客觀1.162.20.138

VL1003, 9F
阿,就有沒有用手拿的問題。1.162.20.138
謝謝你的補充讓我更了解了

peter700, 10F
這記者懶到只會抄文章,連警察也不去採60.250.77.249

peter700, 11F
訪…60.250.77.249

NekomataOkay, 12F
這才是正確的60.245.5.92

NadouMaid, 13F
"或其他有礙交通安全行為"220.137.42.27

NadouMaid, 14F
更正 "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 這一條220.137.42.27

NadouMaid, 15F
雖然解釋是三個要件..這是警察用錯220.137.42.27

NadouMaid, 16F
錯誤的方式解讀,讓人覺得有最後一項220.137.42.27

NadouMaid, 17F
就可以開單的感覺220.137.42.27

c192r1b1c, 18F
上次被開單 警察也是跟我說裝個手機架61.65.116.8

c192r1b1c, 19F
就沒事了61.65.116.8
警察也懂這是不能開單的

franchy, 20F
警察不是每一個都懂 硬要開你也沒辦法61.219.19.40
其實基層警察也是很辛苦的,都做一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dieorrun, 21F
"有問題自己去申訴" ㄐㄅ203.204.109.206

dieorrun, 22F
有沒有種被申訴成功 開單的扣薪水阿?203.204.109.206

dfgh5566, 23F
警專不意外39.9.228.227

tcytc, 24F
法律寫的太含糊就是給空白支票給警察開,這42.76.60.75

tcytc, 25F
樣問題會更多吧?42.76.60.75

tcytc, 26F
就會跟因地制宜一樣的味道42.76.60.75

karlhome, 27F
法律就是法律,一字一句皆有斟酌110.30.0.170

DareJ, 28F
鴿子素質真的糟60.250.61.231

sean3378, 29F
法規寫的很清楚 前提是手持 法盲到底哪101.9.197.255

sean3378, 30F
裡看不懂101.9.197.255

acs81046, 31F
警察的確沒做錯60.248.33.28

blackstyles, 32F
這時候又是汽車了???49.216.177.155
※ 編輯: st860829 (180.217.251.216 臺灣), 05/31/2023 17:48:05

vic31132, 33F
如果只是移除“手持”,那車上的螢幕是39.9.66.173

vic31132, 34F
不是碰不得39.9.66.173

anisakis1824, 35F
警察沒錯?如果台灣警察都可以自己111.82.169.127

anisakis1824, 36F
解釋法律的話要法官何用?111.82.169.127

tomy886, 37F
你們在這討論也是沒用的123.0.241.4

tomy886, 38F
有問題 自己去申訴123.0.241.4

tomy886, 39F
能變只有我們心態 警察你敢變不了123.0.241.4

henrk, 150F
註使用手機架也會被拒絕,這才是警察惹人101.136.98.64

henrk, 151F
厭的地方101.136.98.64

linjp, 152F
警察被瞧不起都是自找的 消防警察除外125.229.110.28

carllace, 153F
汽車進車行經過人行道也沒下車用推的啊36.231.13.95

carllace, 154F
,機車就要用牽的?36.231.13.95

saTUnotSATO, 155F
不清楚法律的警察多了個去 還有警察61.57.85.79

saTUnotSATO, 156F
連有的路段 雙向紅燈不一定是同時變61.57.85.79

saTUnotSATO, 157F
燈號的都不知道 拿對向的紅燈說我這61.57.85.79

saTUnotSATO, 158F
方向明明還在綠燈過路口的闖紅燈61.57.85.79

lancelot123, 159F
某樓連新聞內容都看不懂還在噓記者111.83.16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