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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球隊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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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19 12:27:00
留言445則留言,48人參與討論
推噓152 ( 1575283 )
發現大家在討論林秉聖簽約事件時,好像都忘記中信特攻的「球隊選擇權」(8/15 thank you文有提到)。 先不論中信的成人之美,但在8月15日之前,特攻是隨時可以宣布執行下個球季的「球隊 選擇權」。 當然我知道中信一定跟林秉聖談過,雙方有共識不會執行,才有後續攻城獅、台新的事情 。 就合約本身來看,中信正式官宣「不執行」之前,林秉聖其實還是算「有約在身」,在這 之前簽新約是有效力的嗎?中信如果突然在8/15之前來個回馬槍說要執行「球隊選擇權」 不就完了? 如果攻城獅跟林秉聖的合約是有效力的,那之後會很可怕,有約在身的球員全部可以在前 一份合約沒有結束,就提前跟其他球隊簽約。 大家怎麼看?還是台籃的球隊選擇權不是這麼一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1.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2384247.A.7CA.html

445 則留言

keat, 1F
大家看到球隊選擇權就理所當然以為跟NBA的一樣,但

keat, 2F
看了那麼多案例,應該是不太一樣吧

Pash97143, 3F
就說攻城獅有知會中信球團了 攻城獅沒有那麼笨好嗎

sue5566, 4F
所以他們簽9/1生效但其實是有問題的,其他職業聯盟

sue5566, 5F
有些嚴格規範連接觸都不行

johnbill, 6F
TO執行 喵喵合約作廢啊

sue5566, 7F
說到底就是台籃草創中

ewayne, 8F
不重要,15號已經過去四天了,他現在跟中信就是沒約

fday, 9F
因為是 不同聯盟 所以可以接觸

hao94, 10F
簽了反悔開先例 之後有樣學樣就有趣了

zxcv40604, 11F
一定是知道中信不執行才會去談ㄞ

keat, 12F
台灣各聯盟之間就沒規定,這之前就講過了,只是這

keat, 13F
次更嚴重

MingenWu, 14F
民法來看 林本人簽的都有效力

Pash97143, 15F
啊就一個T一個P 沒有規範啊 不然今天攻城獅開記者

Pash97143, 16F
會訴求什麼?

ZIDENS, 17F
老實說在這之前能不能接觸有沒有效力都是T的事

sue5566, 18F
應該反了,是中信知道林秉聖有大約選擇不執行成人之

sue5566, 19F
美,不然中信沒事放他幹嘛

ZIDENS, 20F
喵就是規則外的 根本不用管

BJshow, 21F
兩聯盟惡鬥就會這樣挖來挖去 正常

johnbill, 22F
沒規定 不然要寫在球員合約裡了 嘻嘻

MingenWu, 23F
只是林自己要承擔很多規範責任 各聯盟以及各球團合

Pash97143, 24F
不同聯盟 我只要簽有效時間的合約不重疊 我同時簽

Pash97143, 25F
接下來好幾年的都沒差

fday, 26F
所以現在就是 要告快告

ZIDENS, 27F
出問題的是真的有人跑去簽兩份約

sue5566, 28F
雖然說兩聯盟惡鬥,但攻城獅比較特別,因為他們好幾

sue5566, 29F
個身份是T1人士

hao94, 30F
自己簽的怪誰

skylove21, 31F
出大包的就是林啊 要不然寫道歉幹嘛www

sue5566, 32F
所以算T1內鬥...嗎?

BJshow, 33F
兩聯盟該坐下來好好談個不挖角的規章才是==

keat, 34F
T1自己接受他們加入的阿==

MingenWu, 35F
不是兩份約 是四份 同時間身上有特攻 nbl 獅 t新球

johnbill, 36F
這算惡鬥嗎

keat, 37F
還請對方當執行長

Pash97143, 38F
所以攻城獅跟中信就是搞定了 不用一直在意這個點

LEOOOO, 39F
攻城獅的約裡面就有附註如果中信執行的話,那攻城

davidmayday, 433F
我到底看了什麼

nnwu81, 434F
你的說法就是台新所認為的情況啊

gn90178, 435F
這什麼風向還推爆????

TAWCN, 436F
P寶快出征中信

gn90178, 437F
有正式函文來往還在帶風向

iip06112, 438F
球隊選擇權這種東西本來就只能約束同聯盟 更何況之

iip06112, 439F
前還有成力煥這種同聯盟直接挖的 啊!是台新夢想家

iip06112, 440F
耶 是不是有仇啊

shine1000119, 441F
獅在記者會有講,解約就是有一個買斷金加上損失賠償

shine1000119, 442F
買斷金就是一個固定金額,損失賠償就有得算了。

shine1000119, 443F
這就是沒有直接解約賠償的問題點。

shine1000119, 444F
基本上台新是有看過林跟獅的合約,重點就是賠償金是

baddaddy, 445F
有效阿哪沒效 合約簽的是林9/1後要替新竹打球,又不

baddaddy, 446F
是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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