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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
統一就是有內鬼啊XDDD
不然瘋狂維尼描述這麼詳細
彷彿潘JK提告前也去詢問過他 可以告嗎
到底內鬼有多討厭潘JK啊
好恐怖喔
※ 引述《CHUN787 (CHUN787)》之銘言:
: 先不要說維尼與潘的勝算有多少!
: 告知維尼所有事情的人
: 是不是也很緊張?
: 當出庭看到維尼本人
: 或許潘就可以知道他跟哪位相關人士有認識
: 這樣整件事情流出的源頭就更明朗了
: 不過有個例外就是如果維尼是唬爛的話
: 引述《mithralin (工口好?」)》之銘言:
: : 鍵盤不及格大律師來了
: : 這個要看潘怎麼告,他有一定的贏面在
: : 來挖出刑法關於維尼可能踩到的地雷
: :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 : 第 309 條
: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 。
: : 第 310 條
: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
: : 罰金。
: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 關者,不在此限。
: : 真的上法院的話
: : 當然要分清爆料內容真假
: : 再來攻防重點應該會在於維尼的爆料是否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
: : 以及維尼的爆料文是否會讓閱聽者連結到潘這邊
: : 不過不管內容是真是假,今年休賽期間的顏色還真是精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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