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問題]育嬰留職接產假?

最新2023-12-19 11:30:00
留言36則留言,19人參與討論
推噓14 ( 14022 )
想在詢問勞動部前先問版上的大大們, 我在8/29生完大寶,然後就是56天產假,為了年終目前產假休完已經開始上班,原本預計 3月初育嬰留停半年再回去上班。 但人算不如天算,最近mc 延遲跑去婦產科確認目前已八週、預產期7月底。 我的問題是勞基法第50條寫說:「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 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如果我按原訂3月開始育嬰,提前6月回去,7月產假、我是不是沒有達到工作六個月以上 ?我不能確定那句話是指連續?還是只要在同一工作超過六個月以上即可? 然後育嬰八成薪應該是三歲以前,即便分段請(2個月/4個月)、我應該一個小孩一樣最 少可以領滿六個月? 跪求大家幫忙解答QAQ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21.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02908445.A.667.html

36 則留言

julia0291, 1F
哇...先跪了 兩寶差不到一歲...狂

alwayszzz, 2F
無法給意見...先跪...

maiii, 3F
哇 先跪 太厲害了……真的要好好休息養身

feelingonly, 4F
你也可以先生完,再一次把雙寶育嬰假請完,剛好共12

feelingonly, 5F
個月,直接領一年八成薪

kellyliuls, 6F
打電話問工作地的勞工局 問完再問公司人資

ninien, 7F
建議育嬰假不要這樣請,雖然這有利於自己,但在公司

ninien, 8F
立場很難安排工作,要找職務代理人才剛教會然後你又

ninien, 9F
回來上班了,職務代理人該去哪?然後上兩個月又再請

ninien, 10F
產假了,這樣公司真的很難做事,不請職務代理人又會

ninien, 11F
變成其他同事得分擔你的工作

kellyliuls, 12F
勞基法50就我理解是只要在同一工作超過六個月以上即

kellyliuls, 13F

chuangs, 14F
大寶再晚個幾天就可以跟二寶同一屆耶

chanyu721, 15F
建議直接問公司吧,因為於法或許可以這樣請,但一

chanyu721, 16F
般辦公室的職務這樣主管應該滿難安排工作的,不止

chanyu721, 17F
自己未來的職涯有可能黑掉,甚至影響到以後懷孕員工

chanyu721, 18F
的權益…

hobochi, 19F
一般會以勞工保險投保資料

racoon151, 20F
推四樓跟七樓

bird1314, 21F
上個月有個問題跟妳有點像的感覺

bird1314, 22F

afternight, 23F
推7樓

cynthia920, 24F
辛苦了!!好險不是同一屆!

tatayoung, 25F
你有需要這樣嗎…

kiss377017, 26F
你有在這家公司待超過半年嗎!

lilylemon, 27F
第一個問題:同樣工作有超過6個月即可。

lilylemon, 28F
第二個問題:直接問勞保局,因為基本上同時撫育3歲

lilylemon, 29F
以下的2個孩子,育嬰留停期間是以最幼孩子的期間計

lilylemon, 30F
算,等於妳大寶沒請的期間不能累加,依照這句話的意

lilylemon, 31F
思,應該妳也不能請大寶剩下的2個月津貼了(但可以

lilylemon, 32F
換爸爸請)

kevin28, 33F
前同事就這樣玩,2+6回去三個月,又開始請產假+2年

redmj110, 34F
生完直接56天產假+大寶半年接著二寶兩年

redmj110, 35F
這樣大寶的半年跟二寶的錢半年都有八成薪水

destiny82214, 36F
直接上班到生完二寶,然後產假接雙育嬰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