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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google評論是否成立加重誹謗罪?

最新2024-05-23 21:50:00
留言27則留言,12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5022 )
事實經過:至機車行修車以為電瓶沒電,當下老闆要我等10分鐘內心覺得是要幫舊電瓶充電,就到一旁的椅子休息等待,處理完老闆收了一千,事後至店家google留一星評論並陳述店家只充電就收了一千要大家參考,一小時後店家回覆評論說有更換電瓶並有監視器為證,並要求我聯絡店家否則要提告,我當下是先刪除評論並致電給店家了解原委,也依店家要求在評論上po道歉文 問題:沒搞清楚事實就留言自知理虧,不確定道歉後店家是否還會提告,但還想請問因個人主觀意識造成店家商譽老闆名譽受損的部分如果店家事後要提告加重誹謗罪或是其他告訴是否會成立?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7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2.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16303809.A.2DD.html

27 則留言

otter123, 1F
可以主張刑法第311條善意發表言論第三款:對可受公評之

otter123, 2F
事為適當評論?
不確定留言內容是否構成此要件?

KKyosuke, 3F
沒有適當

KKyosuke, 4F
而且文中思考模式也不像正常人的思考模式
錯在付錢沒有確認就主觀意識認為店家只做充電無更換電池

cka, 5F
那有沒有告知你要換電瓶?其實電瓶兩三年沒電了的確得換因為

cka, 6F
沖進去也沒什麼用
致電給店家他說有告知要換電瓶,但我這部分確實是沒聽到,因店家從頭到尾無作任何報價的動作,加上之前經驗換電瓶記得都是換好就離開,所以看到店家在充電時就主觀意識認為當下只有做充電服務並無更換
※ 編輯: ayaaya (111.71.212.20 臺灣), 05/22/2024 06:39:42
※ 編輯: ayaaya (111.71.212.20 臺灣), 05/22/2024 06:44:44
※ 編輯: ayaaya (111.71.212.20 臺灣), 05/22/2024 06:49:14

sindyevil, 7F
看不到維修現場情形?付錢前沒有再確認包含的品項?

sindyevil, 8F
你的經驗蒙蔽你自己然後造成人家損害,覺得自己好棒棒?

cvas, 9F
人家跟你收一千當下就能問清楚爲什麼要收一千兩

cvas, 10F
不問清楚,離開了才去google評論臭電家亂收錢,誰有問題不是

cvas, 11F
很清楚嗎?

jasonyeh, 12F
你付錢當下應該詢問,只有充電不太可能收到1000,不過店

jasonyeh, 13F
家要更換零件也應該主動詢問確認車主有沒有要換

sindyevil, 14F
他上面補充留言上是有說對店家有說但他沒聽到,一般詢問

sindyevil, 15F
時,就要看對方是有一起報價,或者店家提換車主要接著問

sindyevil, 16F
價格是多少? 現在就看店家錄影可以錄到多少內容囉~

chinaeatshit, 17F
你講的就不是事實 不是事實就沒有可受公評之事

chinaeatshit, 18F
不過現在很多店家不是給5星就會告了

andy2151, 19F
新電瓶裝車前才會加電瓶液,需要等他時間化學反應一下。

iscu, 20F
有刪除應該不太需要擔心 一般店家也沒有閒功夫陪你跑法院

chinaeatshit, 21F
我就被那種閒功夫店家跑法院玩過...給四星被告- -

iscu, 22F
所以留言時盡量不要跟個資連結!

mark0204, 23F
乖乖老實陳述,至於會怎樣就看遇到哪種檢察官跟法官吧

mark0204, 24F
要鑽漏洞,去找律師諮詢吧

WindT, 25F
不要硬拗,不要把司法官當白癡

OAzenO, 26F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 感覺你輸面比較大

mark0204, 27F
司法官當然不是白痴,但是會判斷是否是微罪而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