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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marriage
作者seaping
標題

[板務] 提案修正板規-刪除系列文條款

最新2024-04-18 06:30:00
留言412則留言,48人參與討論
推噓62 ( 7210330 )
首先要肯定板主為了維持秩序和板規的辛勞 不過從最近的爭議, 個人覺得需要重新檢視一下系列文條款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提案1. [ 整組刪除板規第13條系列文條款 ] 提案2. 如果提案1通過, 希望能溯及既往, 回復前 1 個月內 因此條款所刪除的文章 理由: 1. 這個條款的存在, 其實很大程度的為難板主, 板主很盡責的根據本條款維持板面 但是如果遇到重大議題, 不刪會被罵不盡責, 刪了又要被攻擊, 真的很難做 願意熱心為板務付出的人很難得, 個人不太希望板主會因這條款陷入二難的處境 2. 就個人觀察, 近幾年其實在板上的討論量己經遠遠低於過往, 就以 2024/4 來看 4/1 : 5 篇 4/2 : 21 篇, 其中摔東西系列文佔了 17篇, 其他 4 篇 4/3 : 6 篇, 摔東西系列文佔了 5 篇, 其他 1 篇 4/4 : 5 篇, 摔東西系列文佔了 4 篇, 其他 1 篇 4/5 : 2 篇, 4/6 : 6 篇, 4/7 : 16篇, 4/8 : 3篇 在板上的文章量大不如前的情況下, 己經和當年立下這個條款的時空背景不同 3. 系列文有些很好的建議是需要時間蘊釀的, 常常會有很好的建議, 但受到這個條款 的扼殺下而消失 當初設立條款的好意, 在時空的不同下變成扼殺好文章的無奈, 實在很可惜 基於以上理由, 提案如上 不確定板規修改是否需要投票表決的程序, 如果有需要相關程序, 再多麻煩板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3319855.A.23A.html

412 則留言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4/17/2024 10:15:43

tlchen, 1F
13條只說視狀況有權公告,又沒說板主必須這樣. 為難?
當然為難啊, 沒有清楚的說一定要刪或一定不能刪, 不就是很容易陷板主於不義 這是非常為難人家的事情

RealWill, 2F
板主自己搞錯了 規定是板主有權禁止討論

RealWill, 3F
沒規定板主一定要禁止討論 更沒有規定要刪文
所以從一開始就不要給板主這個權限不就好了 ?

dydyboy, 4F
可以改成每天限制20篇,達到上限就隔天才能再發文
這樣改也是個好方向, 只是我個人還是傾向直接整組刪除, 真的有必要再來設限

simonfz, 5F
13條本來就沒說需要刪呀?甚至之2也只說有權可以禁

simonfz, 6F
止回文,不代表一定要禁止,您是不是閱讀能力有什

simonfz, 7F
麼困難??
隨便說人家有閱讀困難不是好習慣哦 我看得很清楚, 它是賦與板主這個權限處理 這個提案也很單純, 就是讓未來板主不會有這個權限,也免除了相應的義務而已 所以個人的判斷是: 第 13 條有需要廢除

jn11forone, 8F
應該是該罷免版主了吧
抱歉, 我必需要說現任板主是用心的好板主, 我不會支持罷免

simonfz, 9F
13. 系列文

simonfz, 10F
1. 同標題原文與回文相加達20篇以上稱之為系列

simonfz, 11F
文。

simonfz, 12F
2. 板主群視情況經討論後有權公告禁止回文。
感謝補充, 我的提案就是把這些通通刪乾淨

sassuck, 13F
有權力就可以決定啊 這就是版主的意義啊

lenta, 14F
同意

sassuck, 15F
什麼是沒有一定要 = =

RealWill, 16F
板主義務之一是維持板面的討論風氣 第13條是給板主

sassuck, 17F
八卦柵欄仔出來亂版 怎麼修都沒什麼用

RealWill, 18F
一個明確的條文 避免出來維持秩序時被批評

simonfz, 19F
抱歉耶,那不是隨便,看來是事實
嗯.. 如果你認為那是事實的話, 那我也只能尊重你對於判斷事實的能力了

sassuck, 20F
版主沒有這個權限是要怎麼維持版面??
板規其他條文都有給板主權限, 並不是一定要有第 13 條, 板主才能管板

Dinenger, 21F
我懂某個人的邏輯了 柵欄仔不要亂

Dinenger, 22F
這條就不會有爭議 學著點

Dinenger, 23F
明確條文不需要 我們都約定俗成的

Dinenger, 24F
那條有說經討論 請問跟誰討論==a

Dinenger, 25F
跟小圈子討論 還是諸位板主討論

Dinenger, 26F
還是多數人請願的討論?

Dinenger, 27F
如果是多數人的請願討論 那明顯不得民心

Dinenger, 28F
如果是跟其他人討論…嗯哼 自己知道齁

RealWill, 29F
沒有第13條 還是可以用第5條管啦 但每篇都要寫理由
是的

RealWill, 30F
第13條比較單純 可以暫時禁止直接討論該主題

Dinenger, 31F
連你們口中的柵欄版 一些東西也要半數板主通過才能

Dinenger, 32F
決定 雖然難免有時候有親友團沆瀣一氣 或者單一人

Dinenger, 33F
獨斷專行的情況發生 但多數屬於特例 或者跟風向沾

Dinenger, 34F
染上關係

Kaids, 35F
批踢踢都已經是個夕陽媒介了還要自斷手腳抱著往日

Kaids, 36F
榮光來的不合時宜的法規真的很母湯。應該要把握最

Kaids, 37F
後的氣息且走且珍惜。

simonfz, 38F
謝謝您的尊重跟自承:)推!

guess0051, 39F
提案人認真想解決問題給推.但不認同C版主有盡責

bu5566, 418F
糊空間

isaza, 419F
以前有幾次首篇問頂客族生活的最後幾乎9成都在催生

isaza, 420F
根本沒幾篇真正討論到頂客然後就超過20篇被禁回 唉

ohfly, 421F
這事件轟動全國各大菁英站出來要好好管這個不公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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