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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記] 沖繩租機車 請檢查手機支架的橡膠腳

最新2024-04-28 07:21:00
留言76則留言,33人參與討論
推噓33 ( 33043 )
造訪日期:2024/04 海炎祭那個週末去了沖繩 煙火超級震撼的 第一次參加煙火大會太喜歡了 非常推薦 回到正題 這趟旅行因為想體驗騎機車在沖繩國道 所以挑了一家有150 cc的租車行 車行採自助取還車 所以在取車時沒檢查到免費附的手機支架 在把車子牽到外面時就有發現手機支架的橡膠腳少一個 當下沒有連絡店家真是失策 因此在還車過後被店家收取了一筆3000日圓的費用 說我們「操作不當」造成橡膠腳脫落 因為覺得不合理所以有跟店家來回溝通 店家提供 1. 上一組客人還車橡膠腳還在的監視器畫面 2. 我們到達時橡膠腳還在的另一個角度的監視器畫面 3. 幾秒後地上疑似掉落的橡膠腳的監視器畫面 我的印象中我是在牽車子到店家外面時才發現橡膠腳掉落的 而明明有兩個監視器角度卻沒有提供我們有操作不當造成橡膠腳脫落的部分 可能對店家來說只要橡膠腳不見了就都算是操作不當吧 畢竟不管在哪 只要不見了都是要付這3000日圓的費用 所以提醒大家 租車記得要檢查橡膠腳喔 或是乾脆不使用請店家拆掉都比較保險 畢竟手機支架和橡膠腳都是會隨著使用時間有老化的現象 橡膠腳什麼時候會掉落真的很難說 這次就當作花錢消災學一個教訓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35.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714073908.A.4CA.html

76 則留言

keineAhnung, 1F
又一個在沖繩租機車被割XD

Neo0215, 2F
記得沖繩某間租機車跟修車都台灣人 一條龍產業

hockhero, 3F
國道樂嗎
沒有錯 大家小心

fs1314520, 4F
那個蝦皮買沒幾元的東西0.0
※ 編輯: inyl1027 (42.75.162.192 臺灣), 04/26/2024 11:08:34

lucifero, 5F
日本現在各種割 觀光客太肥 不割可惜

angus449, 6F
這一家不是挺會............算了,我什麼都沒說

radi035, 7F

ktoaoeex, 8F
之前查完價格就決定跟當地業者租了

manacle, 9F
國道樂的google評價真精彩,嘻嘻

ktoaoeex, 10F
那間割自己台灣人割太兇了

ktoaoeex, 11F
不過那間畢竟是台灣人經營 語言跟手機架還是有優勢

ktoaoeex, 12F
就是了

Maverick0302, 13F
這間算惡名昭彰了...我之前是去GOYA租的

SUZUKI5566, 14F
海外的台灣人,嘻嘻

mdcad0127, 15F
這間評價,去看最低的,大概就知道店家的素質了
功課沒做足 我的錯QQ
※ 編輯: inyl1027 (211.21.127.199 臺灣), 04/26/2024 13:08:59

ktoaoeex, 16F
google4.9應該算是離惡名昭彰有點距離啦

ktoaoeex, 17F
[遊記] 沖繩租機車 請檢查手機支架的橡膠腳

ktoaoeex, 18F
不過你給1星他一定會回嗆你就是了 XDDD

ktoaoeex, 19F
也不過說下次租別家而已 就被嗆是人間ゴミ 幫QQ

Neo0215, 20F
評價先從低的看

Neo0215, 21F
https://reurl.cc/VLV7MZ 這位咖啡蠻猛的 大家互告

Neo0215, 22F
還告贏店家XD

Neo0215, 23F
本文章後來與對方經過7年官司纏訟(我沒有請律師哦

Neo0215, 24F
!),均獲地檢署、法院多項不起訴、勝訴認證:

Neo0215, 25F
我方 告 對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12年11月1

Neo0215, 26F
日 最高法院 三審勝訴

Neo0215, 27F
我方 告 對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12年5月18

Neo0215, 28F
日 臺灣高院臺中分院 二審勝訴

Neo0215, 29F
我方 告 對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11年12月1

Neo0215, 30F
3日 彰化地方法院 一審勝訴

Neo0215, 31F
我方 告 對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9年1月10

Neo0215, 32F
日 彰化地檢署 起訴

Neo0215, 33F
對方 告 我方「偽證」於112年7月7日 彰化地檢署 不

Neo0215, 34F
起訴

Neo0215, 35F
對方 告 我方「誣告」於109年2月5日 彰化地檢署 不

Neo0215, 36F
起訴

Neo0215, 37F
對方 告 我方「妨害名譽」於107年11月7日 彰化地檢

Neo0215, 38F
署 不起訴

alfi2016, 39F
一個月50萬呆胞保底

a27281591, 71F
也可以看店家回應的態度 光那個態度就很扣分

Neo0215, 72F
給一星會被公布姓名甚至工作地 要我也不敢去評

Aragonx, 73F
謝謝分享

niishiki, 74F
去看了評價店家嘴超臭 完全不會列入租車考慮

blueslovetw, 75F
我可能除了機車本體,其他都拆掉要不要用,免得有

blueslovetw, 76F
爭議麻煩,如果牽車時有問題當下應該直接反應的

blueslovetw, 77F
然後檢查時最好拍照,公事公辦保障彼此權益^^ 當作

blueslovetw, 78F
花錢買經驗嘍

v3dys6f3a3j5, 79F
出國遇到這種真的會很不爽 幫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