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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FBAR 及 FATCA相關問題
#1 讓我蠻意外的,我以為只要證明金流資金來源是我本人,發款人是家人應該不用file 35
20.
不過只要家人不是米國人/稅務居民,資本(在一定金額底下?)是不用課稅的,所以與其準
備金流文件,不如file 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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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1.若您是美國居民,即使資金是由家人匯入,只要您名下有超過$10,000美元的外國金融資產
,都需要申報Form 3520。轉帳到美國帳戶後也要申報。
2.貸款帳戶不算在FBAR或FATCA的申報範圍內,因為這些帳戶不是您擁有的外國金融資產。
3.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包括現金價值保單、永久人壽保險、投資型人壽保險等。請確認您的保
險是否符合這些標準,並在必要時進行申報。
4.海外項目中需要報稅的包括但不限於:外國工資、自由職業收入、租金收入、股息、利息
、資本利得等。建議您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確保完整的申報。
※ 引述《Jalint》之銘言
: 我們去年來美國住超過190天,沒綠卡。去年跟銀行借貸,請家人匯到美國自己銀行戶頭
: 。
: 1. 請問如果跟銀行貸款,經過自己的個人帳戶先轉給家人,等美國帳戶開好後才請家人
: 匯款到自己的美國帳戶,這樣需要申報Form 3520嗎?
: 2. 如果是貸款帳戶,總額是負數金額的帳戶,需要認列在FBAR 及 FATCA裡嗎?
: 3. FBAR 及 FATCA都需要也需要列入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有哪些算是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呢
: ?
: 4. 海外有哪些項目是需要列入收入報稅的呢?
: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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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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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FBAR 及 FATCA相關問題
Immigration04/0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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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問題] FBAR 及 FATCA相關問題
Immigration04/08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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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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