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aba (理由伯)》之銘言:
: 名詞的用法很重要,現在要提及這次行動時要正名為「國會擴權法案」不要講成「國會改革法案」
: 同時這也能拿來識別敵我
: 如果有人問你國會改革法案,那十之八九不在狀況中,很可能是藍白陣營
: 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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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我們來看2016年民進黨是怎麼提案的?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683&pid=50249
https://imgur.com/EuboAia
其中第四十五條如下:
https://imgur.com/Lvxaeet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要求有關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就特定議案涉
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院會或各委員會於必要時,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及事項
之文件原本。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關
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經院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及事
項之
文件原本。
一、
刪除有關組織調閱委員會與調閱專案小組之規定,改由院會與各委員會直接行使文件
調閱權,
據以排除對於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不必要的程序限制。
二、 擴大現行立法院文件調閱權所及客體範圍, 使立法院亦得要求法人、人民團體及個
人提供與立法院職權行使相關之資料。
怎麼當時不靠北侵害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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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211.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372663.A.A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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