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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關於洩密 請教我有無理解錯?
文長
這兩天新聞正在關注洩密案
對於有無洩密一事
板上各種論點都有
感覺沒有交集
以下是小弟對這件事的理解
有請各方板友幫我看看
有沒有理解錯誤的地方:
1.
立委開記者會
拿出一份被列為密件的文件
並且在貼住部分文字的情況下
公布了文件部分內容
2.
有人因此質疑該立委洩密
並且政府部門與政黨人士
都已向檢方告發此事
目前偵查中
3.
立委拿出該密件所涉及國家發行的公開期刊
表示該國期刊
已刊登該密件內容
(至於刊登%數多少?小弟不清楚)
因此認為
已公開的不算祕密
到目前為止
1 2 3的部分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有的話麻煩告訴我
感恩
然後
如果1 2 3我都沒有理解錯誤(假設)
那我會覺得
這事還是有洩密疑慮
原因如下
因為依法
立委對我國密件本來就有保密義務
尤其外交密件
特別要注意別洩露
以免影響外交工作
即使對方國家已經把內容
刊登在他們的期刊
那也是他家的事
因為大家並不會因此就知道他們所刊登的
是我國密件的內容
我們沒證實就好
這很關鍵
這道理
就好像今天A、B兩個人故意講俏俏話
內容沒啥
就是「笑死」兩個字
但因為A、B就是不想讓C知道他們的俏俏話內容
所以即使B在後來的對外發言過程中
動不動就在那邊提到「笑死」
只要A不證實
C就永遠都不會知道「笑死」兩個字就是俏俏話的內容
但A一旦證實
C就覺得「啊?原來如此」
就可以排除掉自己本來無謂的猜測
這對C當然有利
結論:
如果1 2 3我的理解是沒錯的
那麼
連不重要的AB間俏俏話內容都不該證實了
何況是重要的外交密件?
所以即使對方國家有把密件內容刊登出來
我會覺得
那不代表台灣人(包括立委)就可以公開密件內容
即使有貼住部分內容也一樣
完全不該公開的
請教大家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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