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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中配縮短身分證時間,那依親呢
原文恕刪
※ 引述《b122771 (灣灣小土豆)》之銘言:
: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不用取消中國國籍,這點是問題最大的
: : 這表示中國籍配偶,可以隨時無痛放棄台灣國籍
: : 其他外籍配偶入籍台灣,於台灣犯罪時
: : 潛逃至國外,還是只持有台灣護照
: : 中國籍配偶不同,他們仍保有中國籍
: : 可隨時使用中國護照出入台灣以外的國家
: 程序上是你寫的這樣子 -- 沒 有 錯
: 但是我同事的大陸太太,她去年2023年取得台灣身分證。
: 她表示實際運作上算是 -- 一邊一國。
: 她要取得台灣身分證,有一個必要條件是要取消大陸戶口文件,
: 取消大陸戶口,同時要繳回中國護照。
: 所以台灣護照/中國護照,不能同時擁有。
: 只能擇一。
: 她取台灣護照的用意是 - 免簽國多,方便以後出國玩。
: : 今天國民黨要中國籍比照其他外國籍
: : 入籍時間改四年可以
: : 請國民黨提案時一併將中國籍配偶
: : 入籍的相關條例,一律比照其他外籍配偶
: : 不要在那邊得了便宜
: : 還說台灣歧視中國籍配偶
拿陸配不用放棄中國國籍這點來論述也有點奇怪
台灣目前的法律上,中國人民在憲法上就不是所謂的外國人
而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規定
所以陸配要申請入台灣籍,就是放棄戶籍而不用放棄所謂中國國籍
同樣的,台灣人民的在中國的認知裡面,也是中國人
只是身分是用所謂台胞證來認定
中國人要放棄國籍的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
除非是「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自動喪失。(台灣在中國的認知,不算外國國籍)
其他情況則必須向公安部門或海外外交領事機關提出申請
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
在獲得公安部門批准並發給證書,才得以喪失中國國籍。
你覺得公安部門會批准你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理由
是因為加入中華民國國籍嗎?不就等於變相承認兩國論?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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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要求陸配得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能入籍的話
先不論我方有無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光是對岸核不核准,一來不是台灣政府可插手
二來根本對岸無法接受,等於這條規定幾乎是擋死陸配入籍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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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olitics03/0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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