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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這樣是無效票,大家覺得呢?(有圖)

最新2024-02-01 13:17:00
留言17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5111 )
※ 引述《cutsadh (呦呦呦)》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xCSQK2j.jpg
Re: [討論] 這樣是無效票,大家覺得呢?(有圖)
: 來吧,大家也來判斷一下,這樣說是無效票,可以成立嗎???? : 我是覺得一半一半拉~但她也清楚就是蓋在黃33哪邊 : 如何>???? 說有效票的是我 https://law.ce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79 法規名稱: 「選舉票按指印者無效」,手指沾染印泥而留於選舉票之「痕跡」,客觀上無從辨識係指 印者,不在此限。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0933500159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 內文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無效票(十)、(十二)及(十四) 例之說明文字意旨,乃係「選舉票簽名者,應屬無效票。」、「選舉票蓋章者,應屬無效 票。」及「選舉票按指印者,應屬無效票。」但僅因手指沾染印泥而留於選舉票之「痕跡 」,客觀上無從辨識係指印者,不在此限。圖例修訂前,請利用選務人員講習時機,加強 說明上述無效票規定及圖例係作為認定選舉票之例示性規定,選務人員仍須注意並採取一 致之認定標準,期能迅速正確認定選舉票,減少爭議,維護人民權益,並提昇選務機關之 公信力。 ——- 就原po主所提供的照片,並沒有指紋 屬於印泥之痕跡 除非放大解析度 發現裡面有指紋 但是遇到有爭議時 ——— 前項無效票,應由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認定;認定有爭議時,由全體監察員 表決之。 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該選舉票應為有效。」 ——- 全體監委表決 票數相同還是認為有效 這是因為近年選舉的有效票比較偏向從寬認定 可能因為候選人選的很辛苦 還是什麼原因我就不知道了 總之我們就是照著法條走 但是立法院長選舉又不走選罷法 光是公開亮票就根本不適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6763708.A.123.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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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討論] 這樣是無效票,大家覺得呢?(有圖)
HatePolitics02/01 13:01

17 則留言

coke5130, 1F
立委互選,你所舉的法條不適用。59.115.148.208

deann, 2F
就是黨說得算 老柯是主席老柯最大 懂嗎220.128.121.214

uini, 3F
蓋在候選人的框框中,和蓋在邊邊不同1.160.215.198
如果定義是污漬,就沒有在分沾染到哪裡

uini, 4F
Re: [討論] 這樣是無效票,大家覺得呢?(有圖)
就是指印啊,跟簽名、損毀選票一樣,屬於無效票
※ 編輯: postit (101.10.6.197 臺灣), 02/01/2024 13:08:33

berryc, 5F
不適用選罷法,所以樓上那圖沒意義1.171.169.210

a2379928, 6F
uni貼的那個是「蓋指印」,今天有問題116.89.136.225

a2379928, 7F
的那張選票很明顯不是手印,狀況不同。116.89.136.225

a2379928, 8F
選罷法對「蓋手印」「蓋章」是嚴格算無116.89.136.225

a2379928, 9F
效票的,但污損(就是認不出是手印)則116.89.136.225

a2379928, 10F
算有效票116.89.136.225

threeforw, 11F
喬柯說他負責118.231.221.2

coke5130, 12F
法規適用先看一下好嗎?立院組織法$3-159.115.148.208

coke5130, 13F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59.115.148.208

coke5130, 14F
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59.115.148.208

coke5130, 15F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759.115.148.208

coke5130, 16F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投票及開票辦法59.115.148.208

coke5130, 17F
$13-2-5,依法行政,先念過法條再來好嗎59.115.14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