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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是不是要先收押啊
※ 引述《maxknife (maxknife)》之銘言:
: 如題
: 如果照塔綠班標準
: 這種國防立委
: 跟中國或從甚密
: 你怎麼知道他衣服脫了
: 有沒有被滴蠟逼供!
: 真的很擔心我們的潛艦
: 李正皓應該再提告的路上了吧
: 這麼嚴重!比馬文君嚴重1萬倍欸
: 民進黨的立委欸平常演的很愛國
: 電影都有演這種人反而更危險
: 大家好放心啊
: 老共一定會這樣下手的
: 平常我被塔綠班洗腦說
: 老共統戰多厲害!
: 先收押吧
: 不然他魚死網破我不敢想像欸
: 太誇張了!
收押不是你說的就算
法律有明文規定
羈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並逮捕後,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為保全證據、防止逃亡、確保刑事訴訟及刑罰執行,法院得裁定將被告收容至特定處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不等於有罪。
我先問一下藍白粉
趙的犯罪嫌疑是?
因為認識支那妹?
因為跟她在一起?
你說要調查我認同
但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
要收押他的話
我真的替你們的邏輯思考能力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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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584
[討論] 是不是要先收押啊
HatePolitics10/24 11:13
055
> Re: [討論] 是不是要先收押啊
HatePolitics10/24 11:33
55 則留言
jemdogdog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新聞] 高中同學突送「割愛驚喜禮物」?新竹男
我建議你先看看判決書 https://reurl.cc/eLQ7jL 簡單整理一下 1.他自述門號才辦了1,2天,為什麼可以透過該門號連繫8,9年沒連絡的人? 2. 交情普通的人不可能擅自用虛假地址寄送禮物,這個完全不合常理 一般人不是先問
[討論] 恭喜賴總統
看起來現在差不多了 賴總統毫無疑問會選上 人民再給你們一次機會 你們一定要好好珍惜 否則民意反噬 四年後一定會下台 另外希望可以多照顧台南 加油---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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