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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擴權法案只有官員?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二讀表決,在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
、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
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意思是以後任何公司跟個人,都要無異議提供資料給這些自以爲是檢察官的立委?
所以叫台積電拿出機密文件也都得拿囉?
不過只有罰10萬GG應該就給他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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