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大家
之前聽到很多警察在抱怨檢舉魔人
整天吃飽太閒就在外面拍檢舉
有獎金還能夠理解 但是明明交通檢舉沒獎金
還一直拍一直拍一直拍
整天做這種損人又不利己的缺德事
也害警察整天看電腦開罰單弄到腰酸背痛
其他事情都不能做
甚至修法之後不能檢舉的項目改用報案的
變成還要讓在外面處理事情的警察去叫人移車
肥肥我就好奇了
既然檢舉魔人這麼愛拍違規
連交通法規都滾瓜爛熟
什麼43條47條55條56條
還會在網路論壇討論行車影片中的違規要用哪一條來處罰
哇靠這根本交通法官社會大學吧
那警察幹嘛不聘請這些檢舉魔人去兼差
每天上街拍個幾個小時違規
然後再回去花幾個小時開罰單
開一張看給罰金幾%
怕亂開的話就上面擺一個警察來審核就好了
如果一個警察管5個檢舉魔人
這樣處理量能就能達到5倍了吧
明明就是一個便宜、節省人力又能解決交通亂象的方法
為什麼警察不把交通檢舉外包給檢舉魔人?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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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救媽媽?還是老婆?海嘯侵門踏戶印尼男 #1S8a4U9E
→ re**tw: 當時沒有時間救母親和兒子12/25 22:42
→ re**tw: 娶老婆一定要找會游泳的12/25 22:43
→ re**tw: 就沒這問題了12/25 22:43
推 juy**11: 哇 第一次看re**tw回跟中國無關的文12/25 22:47
推 Nik**610: 哇 第一次看re**tw回跟中國無關的文12/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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